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011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昌都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三、中标信息

第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牵头人)、四川峨眉山四零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二零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牵头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

中标金额:1887.8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三标段

名称

昌都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服务范围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服务要求

1.所投标段使用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建设要求符合《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规定。

2.所投标段使用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具备智能化功能(包括设备状态智能控制功能、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功能、监测数据初差智能分析功能、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功能、监测数据智能储存功能、智能告警功能):

(1)设备状态智能控制功能:所有的监测设备能够根据隐患点变形情况自动唤醒设备,能够根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自动调整监测频率,能够通过系统平台实时查看设备电量、电压、监测频率等状态并远程配置设备参数,能够远程自动升级设备系统软件,设备故障或设备离线能够自动告警。

(2)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功能:所有的监测设备能够实时自动采集监测数据。

(3)监测数据初差智能分析功能:所有监测设备能够对采集的监测数据开展初步分析,筛选、检查和解译误差,消除明显的错误数据。

(4)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功能:所有监测设备能够利用NB-IoT(窄带物联网)或其他通讯方式将采集的监测数据实时自动传输至西藏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5)监测数据智能储存功能:监测设备除可实现数据远程传输外,还应具备足够容量的本地存储介质(如SD卡或外接USB存储设备等),具备离线数据智能存储功能,极端条件下无法发送数据时支持7天以上的实时数据存储,信号改善后自动将数据传回平台。

(6)智能告警功能:所有监测设备与异地布设的报警器连接,能够根据告警阈值、分析结果、系统平台远程指令自动作出告警响应:

①监测设备实时自动测量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当监测数据到达告警阈值时自动发出告警信号,报警器异地无线接收告警信号并同步发出告警;

②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能够根据分析结果向报警器发送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报警器能够实时接收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并实现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的实时播报,确保地灾隐患点威胁区居住人员即时获知预警信息。

3.(1)普适型GNSS可采用太阳能供电,配套的蓄电池容量必须保证监测设备在无日照条件下至少连续工作30天,在久雾久雨及日照率小于30%的地区适当增大容量,太阳能电池板功率应与蓄电池容量匹配;

(2)报警器可使用民用电供电;

(3)除普适型GNSS和报警器以外,其余设备须采用内置高性能电池供电,并保证电池至少能供设备正常工作3年。

4.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时间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开展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使监测预警由人防到技防的转变融合,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实现基于人工智能与监测大数据的智能预警预报方法,提升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飞、冯炎、贺伟峰、王会军、程坤鹏、刘航行、王浩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中标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2831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011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昌都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三、中标信息

第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牵头人)、四川峨眉山四零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二零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牵头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

中标金额:1887.8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三标段

名称

昌都市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服务范围

(1)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按照《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在所中分包内相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仪器设备;

(2)开展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保证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直接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监测服务期内按要求对所中分包内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维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服务要求

1.所投标段使用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建设要求符合《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规定。

2.所投标段使用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具备智能化功能(包括设备状态智能控制功能、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功能、监测数据初差智能分析功能、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功能、监测数据智能储存功能、智能告警功能):

(1)设备状态智能控制功能:所有的监测设备能够根据隐患点变形情况自动唤醒设备,能够根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自动调整监测频率,能够通过系统平台实时查看设备电量、电压、监测频率等状态并远程配置设备参数,能够远程自动升级设备系统软件,设备故障或设备离线能够自动告警。

(2)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功能:所有的监测设备能够实时自动采集监测数据。

(3)监测数据初差智能分析功能:所有监测设备能够对采集的监测数据开展初步分析,筛选、检查和解译误差,消除明显的错误数据。

(4)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功能:所有监测设备能够利用NB-IoT(窄带物联网)或其他通讯方式将采集的监测数据实时自动传输至西藏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5)监测数据智能储存功能:监测设备除可实现数据远程传输外,还应具备足够容量的本地存储介质(如SD卡或外接USB存储设备等),具备离线数据智能存储功能,极端条件下无法发送数据时支持7天以上的实时数据存储,信号改善后自动将数据传回平台。

(6)智能告警功能:所有监测设备与异地布设的报警器连接,能够根据告警阈值、分析结果、系统平台远程指令自动作出告警响应:

①监测设备实时自动测量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当监测数据到达告警阈值时自动发出告警信号,报警器异地无线接收告警信号并同步发出告警;

②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能够根据分析结果向报警器发送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报警器能够实时接收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并实现预警语音和预警信息的实时播报,确保地灾隐患点威胁区居住人员即时获知预警信息。

3.(1)普适型GNSS可采用太阳能供电,配套的蓄电池容量必须保证监测设备在无日照条件下至少连续工作30天,在久雾久雨及日照率小于30%的地区适当增大容量,太阳能电池板功率应与蓄电池容量匹配;

(2)报警器可使用民用电供电;

(3)除普适型GNSS和报警器以外,其余设备须采用内置高性能电池供电,并保证电池至少能供设备正常工作3年。

4.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的监测预警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时间

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开展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使监测预警由人防到技防的转变融合,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实现基于人工智能与监测大数据的智能预警预报方法,提升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复核,设备安装,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或灭失)及新增突发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点变形情况、规模等地质条件发生改变需位置要调整的现场核实并进行方案变更设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的信息传输及接入调试、实时在线、保证各类监测设备与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现场巡查,运行维护保养,预警预报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飞、冯炎、贺伟峰、王会军、程坤鹏、刘航行、王浩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中标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2831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十、附件

********/****************8_873.zip"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治 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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