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45号)文件精神,2021年3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福建省金弘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100吨蔬果单体冷藏库情况进行验收,依据农业农村部《2016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技术方案》,采取实地测量、核对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措施,进行现场验收,各项指标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2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农产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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