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龙泉驿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龙泉驿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审查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文件要求,编制了《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龙泉驿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项目实施内容公示如下。

项 目 名 称

2020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建设)

实施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

龙泉驿区永安路269号

实施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主要实施内容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制度宣传培训。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对培训生产主体和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合格证开具和使用规范等培训,对镇村监管员开展合格证工作要求和查验方法等培训。二是印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大运会检查督导组工作职责和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发放到各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

(二)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奖励补助。制定《龙泉驿区促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奖励办法(试行)》(详见附件),支持在本区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申请享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奖励补助。申请奖励资金的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在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市场经营主体名录中且入驻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主体不能申请此奖励。对满足奖励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龙泉驿区促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补助,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打印合格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资金

概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项目预计投入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4万元;开展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奖励补助20万元。

效益

分析

通过该项目实施,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产品溯源平台,详实记录生产档案;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主承诺、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调动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的监管了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让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形成良性循环,也有利于消费者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加消费信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食用农产品 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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