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重新招标)成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重新招标)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重新招标)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静海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2日10: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毅、郭金香、田振鹏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68556688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18602681659
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022-68556688

一、项目编号:KDCZ-2020-F032(招标文件编号:KDCZ-2020-F03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中科威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29号万达广场A-2号商业104(29-24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河北中科威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1号、2号坑塘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重新招标)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北刘村,治理范围包括1号和2号两个坑塘、坑塘周边土壤和地下水。1.修复质量监督:确定本工程项目的修复质量要求和修复目标,达到相关环境质量要求(包括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
2.环境保护要求:
3.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合同、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5.综合协调各项工作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符合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毅、郭金香、田振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为最终财政审核的监理金额的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        

联系方式:孙先生:1860268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方式:王女士/022-6855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22-685566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环境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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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业主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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