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0031-1 采购人(全称):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恒毅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港子河路等7个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003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港子河路等7个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经开区先锋片区,包括港子河路、新园路、新菊路、新梅路、新竹路、机场一街、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电力埋管、给排水工程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项 | 1 | 307800 | 合计金额小写: 30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港子河路等7个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经开区先锋片区,包括港子河路、新园路、新菊路、新梅路、新竹路、机场一街、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电力埋管、给排水工程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项 | 1 | 307800 | 合计金额小写:3078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3-23 ——2021-04-22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经开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获得批复。 1、成果内容须符合制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范围等要点的规定。 2、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3、提供各阶段成果文件2套或根据业主需求。文本文件规格为A4。各阶段研究成果应准确、完整地表达研究的意图和内容。全部成果(包括最终报告、图纸、调查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格式文件,图形采用Atuo CAD 的dwg的格式文件,调查数据及处理结果采用Microsoft Excel的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 4、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一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3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且提交经专家审核通过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正式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1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通过湖南省水利厅或者长沙市水利局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23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全部工作完成,取得本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或者湖南省水利厅或者长沙市水利局)批复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长岭支行(湖南恒毅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056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若服务过程中需进行中期汇报或初步成果交流等,其时间安排可由乙方根据自身方案提出,并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2、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图纸须修改或技术审查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或甲方提出意见等,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修改工作,直到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保方案批复后,如后期水保设施验收等,须乙方提供资料或其他简单技术服务的,甲方也应积极配合。 3、甲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获得批复,如若因为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则按甲方考核标准做相应处罚。 4、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乙方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乙方须进一步保证,甲方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甲方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乙方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公司资质挂靠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导则(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必须经过技术审查。评价单位按照规定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后,向国家水利部或者湖南省水利厅或者长沙市水利局移交符合规范的全部数据和成果资料,通过审批,完成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因甲方延期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成果材料(未送审)内容失效,本合同自然终止,已付预付款不予退还。如需继续编制报告,双方协定重新签订合同。 2、因甲方原因导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超时退窗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已付预付款不予退还。如需继续编制报告并重新审批,双方协定重新签订合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技术水平问题导致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技术评审,无法取得批复的,乙方免收尾款并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付款,每日按拖欠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甲方如果不以转帐的方式支付报酬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逾期提交方案报告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3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湖大道10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办事处韶山北路418号(水利厅院内)022栋50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