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2-00010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64,292.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499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身故6万元、残疾3万元、烧烫伤0.5万元、医疗1万元(免赔100元后90%赔付),意外住院津贴0.9万元(免赔3天)。 家庭财产:房屋、装修及室内财产2万元、家用电器用电安全1万元、水管爆裂0.25万元、第三者0.5万元。 燃气意外:身故(本人)1.2万元、残疾(本人残疾意外新增的残疾)0.6万元。
服务要求:(1)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结案理赔到户。 (2)成立承保及理赔小组:针对本项目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至少5人),并设置紧急联系人,提供专项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 (3)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4)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5)服务迅速: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后快速查勘并理赔; (6)制度完善:有客户回访制度,建立档案专卷,设置专员定期反馈出险理赔数据; (7)保证保险连续性(合同签订日起,无论残联是否给付保费,合同以签订当日生效,中标人不得以免赔期为由拒绝履行本项目。) (8) 投保的残疾人情况,以和平区残联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家庭地址以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一个月(有效期限内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人的一切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慧、廖策、汪菊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72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1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亿铭嘉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龙生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