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路市井生活圈宏济路片区改造设计/标段预中标结果
一环路市井生活圈宏济路片区改造设计/标段预中标结果
项目及标段名称 | 一环路市井生活圈宏济路片区改造项目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1年03月24日~2021年03月26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00 | / | 96.16 | ||||
第二名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00 | / | 94.02 | ||||
第三名 |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00 | / | 87.2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杨海蓉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6 | 建筑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潘文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建筑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黎亮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4 | 建筑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北京市房 山区人民 政府东风 街道办事 处 | 东风地区环境 综合整治提升 工程设计 | ******** | ******** | 投资估算约 1800 万元 | 876800 | 刘景波 | ||
鹰潭市投 资公司 | 鹰潭市2019年 中心城区棚户 区改造项目设 计、采购、施 工总承包 (EPC)合同 | ******** | 总投资约 25 亿元,其 中建安费约 22 亿元 | ******** | 杨海蓉 | |||
北京京粮 泰禾房地 产有限公 司 | 昌平西三旗西 北郊粮库棚改 定向安置房项 目 | ******** | 约人民币 48 亿元 | ******** | 杨海蓉 | |||
重庆市木 洞文旅实 业开发有 限公司 | 木洞镇半边街 功能恢复生态 环境整治工程 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合同 | ******** | 滨江公园 62500 ㎡,粮仓生态公园 24810 ㎡,滨江路东段内侧公园 18970 ㎡,普慈沿栈道 350m 及中江楼建筑面积 1500 ㎡等 | 479000 | 无 | |||
北京市朝 阳区十八 里店乡人 民政府 | 十八里店环境 建设项目-弘 善家园及周边 环境建设设计 | ******** | ******** | 施工直接费 3210.66 万 元 | *******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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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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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重庆忠文化 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忠县胥家垭 口二期安居 房项目 | ******** | 130000 m2 | 910000 | 李曦 | |||
重庆渝隆资 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 | 和坪公园改 造提升工程 EPC总承包 | 20200824 | 20200930 | 12000 m 2 | 5317760 | 陈丹 | ||
重庆市九龙 坡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 员会、重庆市 九龙坡区杨 家坪商圈管 理办公室 | 杨家坪商圈 人防工程改 造及文化形 象品质工程 EPC总承包 | 20190801 | 20190930 | 13685 m 2 | 2339931 | 陈丹 | ||
重庆源邦置 业发展有限 公司 | 巴南区 M30-1-3/02 项目勘察设 计 | 20191031 | 42526 m2 | 2922107 | 王宜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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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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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信创 置业有限 公司 | 华府 279 项 目勘察-设 计-施工总 承包 | 20180907 | 建筑面积 105 万㎡ | 48703825 | 黎亮 | |||
成都双流 新城建设 投资有限 公司 | 农民统建安 置小区(板 桥枫林二 期)工程勘 察设计 | 20180307 | 建筑面积约 100000 平方米, 估算总投资 22000.00 万元。 | 3043000 | 李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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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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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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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60000.00/招标文件P95、96 | 投标文件格式(评委1:投标函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评委2: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符。;评委3: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评委4: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委5: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见招标文件P95、96);评委6:投标函格式不满足要求;评委7: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 | / | |||||
四川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548000.00 | / | 74.29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卢世峰单位:成都沃特供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姓名:陈重华单位:退休 姓名:汪雄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张勇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刘青单位: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施青平单位:四川省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姓名:吴其付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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