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3日

公告日期:2021 年3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504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中心血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乾安县井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乙方)
湖南康宁达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504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第一包):*******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
(1)合同金额小写(第二包):*******
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乾安县井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进口)
详见采购文件
/
2
2
/
湖南康宁达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国产)
/
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1年3月22日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运行12个月后再支付全部货款的5%。
5.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3月22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2 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1年3月22日
甲方:湘潭市中心血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许华、吴命华
电话:
传真:
乙方:乾安县井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黄婷
电话:185*****975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康宁达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通波
电话:152*****666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凤凰东路支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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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离 自动 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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