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中标结果

安保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

乙方: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HZZB[GK]*******的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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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810 安全服务安全服务负责场地内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保卫工作。需配备7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5部或适应采购人场地使用的4人座电瓶巡逻车5部及以上,工具车1部及以上;安保人数为80人。2执勤人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进场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服务期限:两年(采用“1+1”逐年服务模式)。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在甲方考核合格情况下,于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前30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安保服务人员及设备情况要求 (1)需配备7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5部或适应采购人场地使用的4人座电瓶巡逻车5部及以上,工具车1部及以上。 (2)安保人数为80人。 (3)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合同条款均为验收依据。 2.验收条件:符合采购要求。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 ,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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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月结算,当月服务费用次月支付。中标人每月21日前提交的“上月工作情况书面汇报”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1 年 3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合同签订按“1+1”履行)。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月服务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人民法院诉讼结果来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乙方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3、乙方对包括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员工薪资、员工社保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未说明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内。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2年,采用“1+1”的逐年服务模式,一个合同年度每个月一次月考评,一年内乙方若连续2个月以上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累计3次以上考评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年度一次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合格的,于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前30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评不合格终止合同。 2、安保服务人员及设备情况要求 2.1需配备7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5部或适应采购人场地使用的4人座电瓶巡逻车5部及以上,工具车1部及以上,投标人需承诺中标 后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所需车辆。 2.2安保人数为80人。 注:本次招标保安人员的数量根据初步需求统计,与实际需求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须充分考虑此因素,甲方不对乙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交接班交接程序; ②消防培训; ③巡逻培训。 2.4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必须在20岁~45岁,身高1.70米以上,持有保安员资格证,能够流利使用普通话。 2.5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派遣3名有长期保安服务工作管理经验,熟悉基本消防知识,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自动化操作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提供2名监管人员持C1以上驾驶证。 2.6乙方要有专门的督察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甲方报告,确保保安人员与公安部门和本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讯和实现对应急情况指挥调度,并保障信息的机密安全性。 3、作业内容及要求 3.1城门派出所、螺城中队交警、南站派出所、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火车南站。 3.2如遇到险情,有能力随时增派30名以上保安人员支援,最大限度的减少甲方损失。 3.3负责场地内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保卫工作。 3.4乙方与甲方共同确定值勤岗位,由乙方制定岗位职责,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3.5重点维护几个场地的秩序,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乙方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3.6执勤人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等。 3.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闭路电视监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等。 4、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进行响应: 4.1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7天内,所有服务人员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如乙方所有服务人员无法到位,每延期一天扣1000元;如超过5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2乙方承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违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的规定。 4.3乙方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含五险,投标人须如实为员工缴纳五险,且不能低于福州市规定缴纳的标准。 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违反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或缴纳五险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工作时间要求 实行24小时守护及巡逻。 6、其他事项 6.1乙方应建立有效监管和运行机制,推动辖区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健康有序发展。 6.2乙方需为保安人员缴交人身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 7、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7.1服务质量考评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7.2乙方服务质量一年内若连续2个月以上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累计3次以上考评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3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如下: 序号 违纪情况 奖罚标准 辞退标准 1 上班迟到、早退 -1分/次 3次予以辞退处理 2 定点人员无故擅自离岗、脱岗 -2分/次 2次予以辞退处理 3 当班期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 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给予经济处罚,-10分/次 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4 发生敲诈勒索行为的 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给予经济处罚,-40分/次 当事人予以辞退,并移送公安机关 5 仪容不整、执勤时形象不佳 -1分/次 6 未按规定着装、警容不整,或没有佩戴上岗证、未携带警械上岗的 -1分/次 7 值班岗亭不清洁 -1分/次 8 不按时巡检或巡检不到位 -2分/次 9 值勤态度粗鲁、无正当理由与他人争吵 -2分/次 10 不按时完成甲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分/次 11 工作弄虚作假;值班、巡检记录填写不全,有遗漏 -1分/次 发现3次予以辞退处理 12 不熟悉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1分/次 13 保安员在工作时间聚众赌博、饮酒或饮酒后工作的情况 -10分/次 发现2次予以辞退处理 14 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开会或训练 -2分/次 月3次以上 15 泄漏政府内部等信息 工作信息:-10分/次 重要信息:-20分/次 工作信息发现2次予以辞退处理 重要信息发现1次予以辞退处理 16 值班室有无关人员逗留时不安程序进行处理 -1分/次 17 不服从业主单位的工作安排 -3分/次 发现2次予以辞退处理 18 保安员多次违纪被扣分未明显整改的,小组队长扣分 -2分/次 19 见义勇为、使公物免受损失的 +5分/次 20 拾金不昧、使群众财物免受损失的 +5分/次 21 在日常巡逻中,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给予奖励 +3分/次 22 在配合业主单位行动中,有特别突出表现,受到业主单位嘉奖的 +3分/次 23 在突发事件中,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给予奖励 +5分/次 8、违约责任 8.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派遣保安人员到采购人处报道,每日按月保安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超过10 日以上,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 8.3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安人员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每人每次150元支付违约金。 8.4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提供保安服务发票,甲方可顺延时间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8.5乙方擅自将本项目的服务转包他人或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合同总金额的2%计算。 8.6若因乙方及其派遣的保安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前述情况出现3次(含)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合同总金额的3%计算。 8.7除上述违约情形外,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整改。自乙方收到违约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仍未整改完毕,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50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产生至整改完毕期间的违约金。若自违约行为产生之日起10日内未整改完毕,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合同总金额的3%计算。 8.8甲方因维权所支出维权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9、其它要求: 中标价已包含保安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休息日加班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伙食补助以及工作服装费、装备费、各项岗位培训费、安保设备费、行政管理费、应急突击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服务所支出的一切成本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服务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市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乙方: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西西岸物流商贸城二期8号楼112
单位负责人:陈德心单位负责人:任天俤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卢智闽
联系方法:********7180
联系方法:135*****26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143128

签订地点: 福州市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处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23日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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