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石板滩派出所新办公大楼“一站式办证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石板滩派出所新办公大楼“一站式办证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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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石板滩派出所新办公大楼“一站式办证点”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川盾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5栋2单元1层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36,95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货物类):出入境自助签注机。品牌:雄帝。规格型号: EMP8980QZ。数量: 1台。单价:236,95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平(采购人代表)、高涛、胡建坤。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1)0057号。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32510 出入境设备。2.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2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街12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骆女士、陶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女士、陶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_3af2_4e2d_980c_1d0171ecab0f.pdf">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办公大楼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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