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4日14:51
评审专家名单张文通,陈庚,余海琳,郑小文,林伟杰
总中标金额¥76.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雅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尾市公安局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

一、项目编号:CLZ0120SW00ZC84

二、项目名称: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市崇礼堂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5号楼5层A516 76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拉曼光谱检测仪 同方威视 / 1(台) 295,000.00 295,000.00
1-2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傅里叶红外毒品检测仪 Thermo Fisher / 1(台) 468,000.00 4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通、陈庚、余海琳、郑小文、林伟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上浮20%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1.37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合同包1(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北京市崇礼堂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50 13.50 30.00 85.00 1 1
广东名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30 9.00 29.88 73.18 2 2
杭州浅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26.20 3.00 29.87 59.0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公安局大院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雅斯

电话:****-*******

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4日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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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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