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专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设施添置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湘中幼专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设施添置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联东铭星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专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设施添置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购[2020]000214
(3)项目内容: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设施添置采购
(1)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729800元,大写:柒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响应文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经费包干。
起始日期:2021年2 月18日,完成日期:2021年3 月18 日。总日历天数:30天。甲方指派周杰 (联系电话 186*****826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协调相关事宜。乙方指派为陈勇 (联系电话 135*****073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按响应文件要求完成。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即707906.00元。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无息支付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3%(21894.00元)。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公司一份,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河支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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