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项目名称: |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西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03 08:39:55 |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项目概况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
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预算金额:2928.6753万元/3年
最高限价:2928.6753万元/3年
采购需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服务需求包括负责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绿线范围内绿化带的卫生保洁、人行道等)道路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道路两侧垃圾的清运、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以及污染清洗、夜间清扫等;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修剪、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市政设施快速应急处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38796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7*****87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项目名称: |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西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03 08:39:55 |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项目概况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
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预算金额:2928.6753万元/3年
最高限价:2928.6753万元/3年
采购需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服务需求包括负责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绿线范围内绿化带的卫生保洁、人行道等)道路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道路两侧垃圾的清运、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以及污染清洗、夜间清扫等;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修剪、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市政设施快速应急处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0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38796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7*****87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 P63车辆设备配置(自有/租赁)中,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设备至少11 辆:
洗扫车1辆(核定载质量≥6吨);
吸尘车1辆(核定载质量≥6吨);
高压清洗车3辆(核定载质量≥9吨);
密闭式压缩垃圾车2辆(核定载质量≥8吨);
抑尘车2辆(核定载质量≥10 吨);
多功能除雪车(不含改装设备)1辆(核定载质量≥7吨);
日常检查工作车辆(皮卡车或双排座货车)1辆。
上述所有车辆全部自有的得 14 分,全部或部分租赁的得 11 分;上述车辆每少提供一辆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承诺所有车辆设备为本项目单独配备。
2021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见附件1)。我公司为了更好的为肥西县桃花镇环境卫生服务,专门为本项目购置多辆环卫车辆。但因为税务局系统尚未更新,无法办理车辆免税。所以我公司为本项目新购置的车辆暂时无法上牌。我公司2021年1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只有发票和购置合同。
且在之前肥西县的多次此类招标中亦是要求提供的行驶证或发票,如肥西县三河路等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肥西县青年路等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丰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项目、肥西经开区新型片区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项目、肥西县花岗镇(花岗片、董岗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项目等(详见附件2)
我司建议将以上修改为:
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设备至少 11 辆:
洗扫车1辆(核定载质量≥6吨);
吸尘车1辆(核定载质量≥6吨);
高压清洗车3辆(核定载质量≥9吨);
密闭式压缩垃圾车2辆(核定载质量≥8吨);
抑尘车2辆(核定载质量≥10 吨);
多功能除雪车(不含改装设备)1辆(核定载质量≥7吨);
日常检查工作车辆(皮卡车或双排座货车)1辆。
上述所有车辆全部自有的得 14 分,全部或部分租赁的得 11 分;上述车辆每少提供一辆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购置证明;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承诺所有车辆设备为本项目单独配备。
附件1:
****************8001.png">****************1002.png">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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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png">
****************8005.png">
****************800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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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png">
****************6009.png">
****************5010.png">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购置发票仅能体现车辆名称类型,并不能体现车辆核定载质量。行驶证能够体现车辆核定载质量及所有人,购置发票及行驶证二者缺一不可。
问题二:招标文件 P63、64人员配备中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 人,满分 6 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证书,得 2 分;
2.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
3.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师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1.具有高级职称 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满分 4 分;具有 中级职称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2.具有国家计算机二级 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职称证书需为环境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6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2条。
本项目为环卫行业,需要的是吃苦肯干的精神,不能用学历来作为项目管理人员的门槛。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来说。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远远超出了学历的重要性。且学历不能评判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且本项目为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职称证书却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为环境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不要求市政及建筑工程专业。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此项具有绝对指向性和排他性。
我司建议将以上修改为: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 人,满分 6 分):
1.具有专及以上学历 证书,得 2 分;
2.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
3.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师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1.具有高级职称 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满分 4 分;具有 中级职称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1分;具有人社部(或厅)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1分;本项满分 4 分。
2.具有国家计算机二级 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职称证书需为环境或园林绿化或市政道路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6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2条。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1、环卫管理不是靠蛮干苦干就能做好的,随着环卫行业步入智慧化、现代化发展的水平,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学历当然也是对项目经理综合能力的一种体现,其目的是为保障项目实现科学管理、技术创新、优质运营、打造标杆等目标;2、本项目为环卫、绿化养护项目及部分城市设施保洁,不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等非本行业服务内容。
问题三:招标文件评分颁发关于“车辆设备配置”的要求如下:
********091539410011.png">
请问:投标人购置全新的车辆可以确保作业稳定及较高的机械效率水平,请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全新车辆用于本项目是否可以得满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所有车辆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行驶证,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并承诺为本项目单独配备。所有车辆全部自有的得14分,全部或部分租赁的得11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设备配置每少提供一辆扣2分,扣完为止。
问题四:招标文件评分颁发关于“人员配备”的要求如下:
********091539666012.png">
********091541226013.png">
请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见(人社厅发〔2020〕8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不再举办此类考试考评,企业人员已无法申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删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要求。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www.gov.cn/guowuyuan/2019-12/30/content_5465222.htm)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师是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由职业资格评定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非取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认定。同时,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项目经理需具备一定的资源管理、协调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更好的服务本项目。为满足本项目资源及人员管理、岗位培训、文明创建等方面的高标准和严要求,项目经理的管理协调能力至关重要。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中标人进驻本项目后,涉及到人员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协调能力。
更正日期:2021年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0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 话:0551-68838796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EEFZ00037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中路盛泽国贸中心19#1002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伍佰伍拾叁万壹仟柒佰玖拾玖元壹分(¥25531799.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黎明,吴业东,叶传德,钱明,陈传龙,孙自强,汪燕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8506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883601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等17条道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3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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