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年新能源与智能车辆驾驶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2021全年新能源与智能车辆驾驶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3-28 10:03:07

标段名称:2021全年新能源与智能车辆驾驶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0281/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北京天时诺进市场顾问有限公司5685962.96

第二名

北京七季天时体育文化有限公司5819165

第三名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5246338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年的公司盖章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两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65%)、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由于项目收款有一定的周期,要求申请人具有资金垫付的能力并接受资金垫付。垫付周期为不少于3个月,垫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不合格2018年资产负债率高于65%
被否决投标人二:三亚智海王潮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年的公司盖章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两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65%)、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由于项目收款有一定的周期,要求申请人具有资金垫付的能力并接受资金垫付。垫付周期为不少于3个月,垫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不合格2018年与2019年资产负债率高于65%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岳松

电话:0431-80531783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5日

标签: 运营服务 赛事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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