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众创空间运营服务(第三次)合同公示
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众创空间运营服务(第三次)合同公示
合同编号:CR-XM-********
邵阳市双清区创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紫薇众创空间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邵阳市双清区创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海中电话:159*****368
联系地址: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宝庆中路与呙家路交汇处卓嵩悦城1-1栋
乙方:湖南麓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普通合伙)
联系人: 胡伟电话:139*****981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152号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智芯科技楼裙楼智客空间二楼B001
为响应国家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号召,加强政府、企业、服务机构的协作,促进双清区优势产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编号:双清财采计[2020]000088、招标编号:JQSY-2020-D016GC项目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发展、持续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邵阳市双清区创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双清区创融公司)紫薇众创空间建设、申报工作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并形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发掘和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建设双清区创融公司紫薇众创空间。为双清区营造优质的企业服务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从而推动双清区整体产业升级和跨越发展。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互利双赢,共谋发展。协议双方主动深化、拓宽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双赢。
第三条 合作内容
1、合作模式
协助甲方运营管理紫薇众创空间及双清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工作,乙方以提供不常驻指定专家顾问1人(陈光贻、身份证号:****************3、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副秘书长)、运营总监1人专职创业导师和常驻运营经理1人、运营专员2人的团队开展运营服务,以达成合作共赢目标。
2、合作事项
(1)协助甲方完成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完善平台的设计布局及管理。
(2)采集数据、编写材料,申报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并获得资质认定。
(3)创业项目和企业引进,开展省级众创空间和双清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要求的系列化创业培训等相关活动
(4)专家顾问需为双清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等全方位指导。(工作内容见附表)
(5)乙方运营管理日常办公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年度考核指标(表一)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分) |
1 | 聚集创新创业者情况 (20分) | 考核期内年吸引入驻团队或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 | 10 |
考核期内每年从众创空间毕业企业(或具备毕业条件的企业)数量(30%) | 10 | ||
2 | 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情况(10分) | 考核期内年完成项目一对一辅导(100次) | 5 |
考核期内年收集创业信息数量(50个) | 5 | ||
3 | 开展项目路演、创业讲座及沙龙活动情况(10分) | 考核期内年组织开展各类公益讲座、创业培训、政策宣讲、项目路演等活动数量(12场次) | 10 |
4 | 空间发展能力建设情况(30分) | 考核期内建立完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基本信息档案管理、信息报告和开放披露等运营管理制度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 10 |
考核期内引进优质服务机构数量(15个) | 5 | ||
2021年完成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和认定 | 15 | ||
5 | 特色服务、树立品牌情况(5分) | 对绩效考核期内空间各项服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包括工作情况、主要成效、下一步努力方向及重点工作;空间运营特色服务情况) | 5 |
6 | 平台日常管理(10分) | 对平台日常的物业进行管理,建常标准化手册,制定全方位详细的巡查表,并落实执行,确保平台安全良好运行。 | 10 |
7 | 入驻企业的行政管理 (5分) | 制定好详细的入驻管理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助力入驻企业高质量发展。 | 5 |
8 | 年度专项申报(10分) | 及时掌握各项专项项目和资金申报信息并做好及时的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 | 10 |
专家咨询顾问年度工作考核表(表二)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数 |
1 | 负责在甲方对接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服务资源,并在甲方挂协会邵阳工作站的牌。 | 10分 |
2 | 全勤参加甲方的政策分析会、产业研讨会、投融路演、统一企业服务咨询等会议、论坛、路演等活动。 | 20分 |
3 | 每年为甲方引进或创新政府与企业的创新服务产品不低于3个,以甲方的服务平台运营、产业升级改造、招商引资等,进行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落户双清区达成协议3个。 | 15分 |
4 | 引进或推荐公募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来甲方参加各项政府招商,产业论坛议会,企业或项目融资路演,每年不少于20家。 | 15分 |
5 | 引进或推荐国内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含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资管、租赁、担保、票据等)和第三方服务咨询机构(含会所、律所、评估、评级、咨询、并购上市、IPO辅导、创业辅导企业培训、人力资源、税务筹划、外贸服务等)来甲方参加各项活动,每年不少于20家。 | 15分 |
6 | 对甲方的各种在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企业资本化企业投融资事务方面的咨询,总回复率不低于90%。 | 15分 |
7 | 对甲方签订的各种外包服务、合作合同,凡是涉及到产业发展与金融服务方面的内容,乙方都必须100%的研读,并向甲方提出专业咨询建议。 | 10分 |
奖励指标(表三)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1 | 孵化绩效(70分) | 1.1考核期内入驻企业和团队拥有知识产权数量(20个) | 20 |
1.2考核期内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增加数量(20家) | 10 | ||
1.3考核期内获得国家、省、市众创空间单位资质 | 20 | ||
1.4考核期内获得投融资的团队及企业数量及融资金额(50万元) | 20 | ||
2 | 服务绩效(30分) | 2.1考核期内举办重大创新创业活动 | 15 |
2.2考核期内完成辅导帮助入驻企业项目申报政策的落实(5万或3家企业) | 15 |
3、目标要求:乙方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建设工作并申报成功。
4、付款金额:第一年服务费分为基本工作经费和考核经费,其中基本工作经费为中标金额的80%,每季度支付一次,考核经费为中标金额的20%,考评10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90分支付90%,80分至60分段每下浮1分按基本工作经费和考核经费的1%递减,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将自动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运营费用。协议签订后五日内支付基本工作经费的25%。
5、付款方式:年度中标金额,80%为基础运营经费,20%为考核费用,基本运营经费按季度支付;考核经费根据合同年度考核指标,按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6、申报奖励:运营商协助科创平台为双清区招商获得的各级政府奖励的50%归运营商支配。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项目前期聘请和委托的乙方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共享办公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务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乙方做好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尽可能做到没有遗漏;
3、甲方按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标准及现状免费提供不低于1600平方米企业(项目)孵化场地,负责服务场地简单装修,并提供企业入孵政策,如:设立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孵化种子资金等(参照其它地区方案实施);
4、按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协调和争取本地政府政策资源、企业资源和财政支持资源,所申报争取的资源、资金应用于推进众创空间内企业(项目)发展;
5、应协调当地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为项目服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指定的专家顾问人员: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副秘书长陈光怡,需每月不定期到平台办公不少于四天,次数不限;
2、按照合作要求充分、持续输出乙方已有智力资源、专业服务平台、运营体系、服务项目,全力帮助甲方完成紫薇众创空间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工作;
3、乙方应组建由主要负责人和专业团队构成的专门团队,以顾问、服务形式,按照双清区创融公司的规划积极开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乙方应确保合作事项的时效性,在合作过程中根据甲方需求持续升级、创新和改进服务产品,辅导本地化服务团队;
5、负责协助甲方申报国家、省、市和区相关政策资金项目;
6、乙方必须完成采购需求上的所有服务内容项目。
第五条 合作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 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根据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
(二)合作期限调整与变更。如一方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合作,应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待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提前终止。但本协议变更或提前终止的效力不影响各方依据本协议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政策调整,双方协商后可对本协议作相应调整。
(三)合作期满后,协议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后续合作形式。
第六条 收款账户
公司名称:湖南麓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普通合伙)
纳税人识别号:********MA4L9FBL5X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
账号:5820 6964 8107
第七条 合作沟通机制
协议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对合作协议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保密要求
协议双方承诺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另外两方书面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有关合作资料和信息,以及各方合作的细节,但因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审计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供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保证合作事项顺利实施,本协议约定实施事项确定乙方为唯一合作主体。
(二)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甲乙双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申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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