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购置176个小型勾臂车斗(可卸式垃圾箱)预中标结果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购置176个小型勾臂车斗(可卸式垃圾箱)预中标结果
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购置176个小型勾臂车斗(可卸式垃圾箱)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2013-04-24)
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申请就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购置176个小型勾臂车斗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专家评审该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该项目拟由东风(湖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黄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和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黄冈市考棚街27号,联系人:廖春萍 ,电话****-******* )。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3年4月24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3年4月24日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 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使用单位 | 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购置176个小型勾臂车斗项目 |
项目金额 | 140.8万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目前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有车型号*******-B70小型勾臂车15台,需要增配小型勾臂车斗176个,专家一致认为本采购符合鄂财采发[2009]3号《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第四条第(七)项: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专家姓名:汪慧工作单位:市水利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论证意见 | 目前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有车型号*******-B70小型勾臂车15台,需要增配小型勾臂车斗176个,专家一致认为本采购符合鄂财采发[2009]3号《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第四条第(七)项: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专家姓名:董正高工作单位:市财政局职称:正高工 |
专家3论证意见 | 目前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有车型号*******-B70小型勾臂车15台,需要增配小型勾臂车斗176个,专家一致认为本采购符合鄂财采发[2009]3号《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文件的规定第四条第(七)项: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专家姓名:李宪章工作单位:市公路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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