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中标结果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中 标 公 示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思南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4日9:30时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侯选人: 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96.08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汪辉
报 价:720.149217万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铜仁市第二建筑公司
总 分:92.31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涂永红
报 价:721.021491万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贵州华厦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91.41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何立楷
报 价:721.018938万元
公示期 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6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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