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包二)
[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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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包二) | 创建日期: | 2021-03-25 19:55:24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标包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包一):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澎思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总价:税率13%,含税报价(元):*******.00; (3)交货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5年。 (6)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03月2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澎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无锡市宝安智能电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总价:税率13%,含税报价(元):*******.00; (3)交货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5年。 (6)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03月2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无锡市宝安智能电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标包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智慧小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包二):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江苏晓山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设备费:税率13%,含税报价(元):*******.00; 系统集成服务费: 税率6%,含税报价(元):*******.00; 投标总价:含税报价(元):*******.00; (3)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标包所提供的材料免费质保5年。 (6)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03月2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苏晓山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沈志明,二级建造师,苏********8077。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无锡市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2)设备费:税率13%,含税报价(元):*******.00元; 系统集成服务费: 税率6%,含税报价(元):*******.00元; 投标总价:含税报价(元):*******.00元; (3)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标包所提供的材料免费质保5年。 (6)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03月2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无锡市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吴志成,一级建造师,苏132*****1333。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29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093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153*****09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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