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精神,宜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2月22日,在宜川县组织对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及特邀水保专家。
验收组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施工资料,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位于延安市宜川县范湾居住小区。工程建设性质为建设类新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约3877.31平方米(5.82亩),总建筑面积2599.70平方米。新建建筑有四层业务用房、一层附属用房、一层设备中心(包含锅炉房、发电机房、水泵间及废水处理间)。用地北侧设置业务用房,西侧布置附属建筑,东南侧布置设备中心建筑,场地南侧设置停车位,场地西北设置主要出入口,东北设置次要出入口。
项目程总占地面积为0.3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公共服务用地。
工程建设总挖方0.21万m3,填方0.18万m3,弃方0.03万m3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存放。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39hm2。
主体工程总投资460.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5.43万元。
主体工程建设工期:2016年10月28日~2018年3月28日。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工期:2018年3月28日~2019年3月28日。
二、2016年7月11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宜川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宜水保监发[2016]2号)文件审批。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39hm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确定的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8.8万元,全部为植物措施费。
三、宜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的工程措施为铺设雨水排放管道110m,实施绿化面积972.5m2,栽植树种为云杉,草种为羊毛草。
四、项目建设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投资9.6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0.88万元,植物措施费8.8万元。
五、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实施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验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养利
电话:158*****735
地址:宜川县城
附件:********5ssud61nnb.pdf" title="验收鉴定书(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pdf">验收鉴定书(宜川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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