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自主设置培训项目补充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SZGY-CG202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上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自主设置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补充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补充内容:
一)、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3.1,“2、银行转账
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投
标保证金由 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管,转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银行: 颍上县中国银行颍上支行;
保证金账号: 中国银行颍上支行: 181*****8827”
更正为:“2、银行转账
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投
标保证金由 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管,转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颍上支行
保证金账号: 中国银行颍上支行: 181*****8827; ”
二)、招标文件增加:付款方式
合同价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培训合同签署实施后,中标供应商根据培训完成情况分项目移交完整培训资料,采购人及时组织由参训学员代表及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逐项进行复核性初验。初验完成后,依据该项目《颍上县中小学教师外出集中培训结果性考评表》(附件 1)进行结果量化验收, 并出具验收报告(附件 2),验收结果当面告知中标供应商。
2、验收结果分数转换:90 分以上为优,60-8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项目验收全部优者,采购人全额支付项目费用,并在以后的项目采购中同等条件优先推荐选用;验收合格的单项项目,采购人全额支付该项目费用;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支付该项目费用的90%,余下 10%由中标方以等价方式提供上门送教服务予以补偿,待补偿完成后再支付余款。服务期间,分项培训两次结果评价得分为60 分以下的,终止合同。
3、采购方依据中标供应商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支付费用:项目完成超过 20%并验收合格,支付完成项目合同金额;项目完成超过50%并经验收合格,再支付验收合格项目合同金额;余下项目全部完成后,依照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结清全部费用。
4、中标供应商申请支付时,需提供采购资料(中标通知书、总合同、分项合同、验收报告、完成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指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服务发票)。
5、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报销凭证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办理支付采购费用;
6、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形式;
7、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每包中标价的 10%。
在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