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新城区南一路项目(K0+000~k3+393462段)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柳江新城区南一路项目(K0+000~k3+393462段)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柳江新城区南一路项目(K0+000~k3+393.462段)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1-03-29 00:00阅读次数:12】【我要打印】【关闭】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YL2021-009

项目名称

柳江新城区南一路项目(K0+000~k3+393.462段)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顺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3/26 9:30:00

开标地点

804开标室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76元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柳州市嘉景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柳州市艺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柳州园林建设工程处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柒佰陆拾柒万玖仟肆佰壹拾叁元零壹分 (¥*******.01元)

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伍仟玖佰伍拾伍元玖角元零分 (¥*******.90元)

人民币柒佰柒拾贰万柒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叁分 (¥*******.83元)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人民币柒佰壹拾万捌仟肆佰壹拾叁元零壹分 (¥*******.01元)

人民币柒佰壹拾壹万肆仟玖佰伍拾伍元玖角零分 (¥*******.9元)

人民币柒佰壹拾伍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叁分 (¥*******.83元)

暂估价

零元(0.00元)

零元(0.00元)

零元(0.00元)

暂列金额

伍拾柒万壹仟元整

571000.00元

伍拾柒万壹仟元整571000.00元

伍拾柒万壹仟元整571000.00元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提供经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提供经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提供经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无要求

(1)柳州市河东新区河东路以北片区路网绿化工程——(纬三CKO+482.482~CKO+914.640、 纬四路 DKO+480~DKO+960、经二路BKO+018.016~BK2+458.03、纬七路GK1+083.279~GK1+860、 纬十一路LKO+334.636~LK1+060)

(2)柳州市白沙大桥绿化工程(3)白沙大桥西岸引道立交工程——绿化工程

(4)柳江区市民公园绿化建设工程

(5)柳江区岜公塘湿地公园绿化建设工程

(1)柳东新区山体绿化造林工程

(2)柳州惠龙山公园

(1)城市主要门户路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东、西进出口)

(2)柳州市雀儿山公园茶花园建设工程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徐敏

罗绍松

符李盛

技术负责人

罗静

刘柳川

覃俊颐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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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

废标原因及依据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3月2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

异议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柳州市园林局

投诉受理电话

****-*******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
南一路结果汇总表.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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