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2021-11

2、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3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金水政采磋商-2021-11

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移除、移栽、种植养护;原道路改造、园路铺装、车棚改造;给水灌溉、电气设施安装等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红树林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文化大道828号清华锦园5栋1单元501室

3,198,163.31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

金水区机关大院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移除、移栽、种植养护;原道路改造、园路铺装、车棚改造;给水灌溉、电气设施安装等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0日历天

雷菲

********564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南楠、王季旻、董光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25,38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市招标局)》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3月30日 至 2021年03月3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绿化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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