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业务用车及驾驶员招标

2021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业务用车及驾驶员招标

2021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业务用车及驾驶员招标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3-30 14:29:52

我公司受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委托,对2021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业务用车及驾驶员招标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经评审无合格供应商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车辆部分含税合计:237.490869万元(税率为13%)。驾驶员含税合计:226.560194万元(税率为6%)。不合格驾驶员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人员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9名驾驶员,要求人员有5年以上
驾驶经验,熟悉长春路况,能够随时对应用车要求。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缴纳五险一金证明材料。
不合格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不足3个月,全部人员未提供公积金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非本公司
被否决投标人二:吉林红马实业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人员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9名驾驶员,要求人员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熟悉长春路况,能够随时对应用车要求。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缴纳五险一金证明材料。不合格社保证明不是近3个月,1人身份证过有效期,未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被否决投标人三:长春华阳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车辆部分含税合计:237.490869万元(税率为13%)。驾驶员含税合计:226.560194万元(税率为6%)。不合格车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人员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9名驾驶员,要求人员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熟悉长春路况,能够随时对应用车要求。需提供驾驶员
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缴纳五险一金证明材料。
不合格未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

电话:****-********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标签: 驾驶员 业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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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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