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配件区域联采项目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配件区域联采项目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客车配件区域联采采购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客车配件区域联采”(编号: ST2021-011-GZ)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排序 | 拟中标(成交)人 | 有效投标价(元,不含税) |
6 | 第一名 | / | / |
7 | 第一名 | / | / |
8 | 第一名 | / | / |
13 | 第一名 | 陕西华铁氟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溧阳市振大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第一名 | 南京利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346500 |
第二名 | 固安金海橡塑集团有限公司 | 351575 | |
第三名 | 三橡股份有限公司 | 455000 | |
15 | 第一名 | 固安金海橡塑集团有限公司 | 286840 |
第二名 | 南京利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312400 | |
第三名 | 三橡股份有限公司 | 326600 |
公示时间3天(国定假日除外)。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人认为采购人异议答复违规的,可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投诉。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电话:021-5122 8252(接受异议)
021-5122 4728(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传真 021-5122 1718(接受异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电话:021-5122 4179(接受投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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