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省公安厅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0681号
订单号:FWYJ4200002100070528
采购总预算金额:¥2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18,600.00
大写:采购单位:湖北省公安厅
联系人:柯警官
联系电话:67122897
成交供应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成交日期:2021年03月30日
采购类型:定点服务
执行方式:议价
订单编号:
采购方式: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无
采购品目:
成交内容:
订单编号:
采购方式:议价
采购品目:审计服务
采购需求:一、审计服务要求:1. 审计对象:厅西院供暖锅炉和附属设备(含设计费)采购项目2. 审计内容:2.1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善。2.2设计变更及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变更价款是否合理。2.3结算造价是否按合同约定下浮比例下浮。2.4结算所采用定额、费率标准等文件的时效性。2.5材料价及工程量变动调整是否执行合同约定。3. 技术服务要求:3.1工作方案: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管理要求、时间安排、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3.1.1供应商应针对审计内容制定出详细审计工作方案,确保审计项目按时按质完成。3.1.2审计项目总负责人要填写工作日志,审计项目小组经理要填写审计日志。3.1.3严格按照《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要求,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及其它利益。3.2人员要求:3.2.1供应商应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2〕第15号)。3.2.2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并附身份证、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证书、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成交后,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征得采购人同意。3.2.3供应商及其工作(服务)人员对承担该项具体工作的延续性负责。3.3审计项目完成需提交工程造价审计报告,按照要求出具工程造价审计报告(一式四份)。二、审计服务周期 审计服务周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三、保密要求成交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保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工程保密责任人,管理、监督、落实项目安全保密工作,同时要求投标人:1.审计单位严格履行保密职责;2.按照本项目保密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四、投标报价供应商负责对厅西院供暖锅炉和附属设备(含设计费)采购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工资及技术服务费、福利及税费等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人工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需求附件:
服务响应说明:全面响应,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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