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LZC2021-C1-320007-GXMC

二、项目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唯畅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叠彩区春江苑小区408栋1-3层住宅            

被投诉人: 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朝阳山庄19栋            

相关供应商: 广西嘉耐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长福路8-13号            

当 事 人:广西唯畅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叠彩区春江苑小区408栋1-3层住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 “恭城瑶族自治县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编号(GLZC2021-C1-320007-GXMC)的采购活动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 2021年3月23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本投诉事项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2:投诉人按磋商文件提供了证明材料,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磋商小组对其投标无效的处理不服。 投诉事项3:投诉人与广西嘉耐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货物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竞标时应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我局调查核实情况: 1、2.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智能救生艇(智能救生圈)中“★1)通信距离/遥控距离≥800米,提供CCS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或第三方岀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依据招标文件,可以只提供CCS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或者只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投诉人同时提供了CCS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和第三方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其提供的第三方检测(验)报告参数检测结果显示的遥控距离>500米,检测结果达不到采购文件中★1通信距离/遥控距离≥800米的技术要求,评委会认定投诉人的磋商文件不满足★项的实质性要求,并现场告知其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也现场签字认可评委会的评审意见、其竞标无效。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评标,在评标过程中未出现不公平公正的现象,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 3.投诉人与广西嘉耐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核心货物确为同一品牌,广西嘉耐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竞标时提供的CCS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和第三方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故其符合性通过。因投诉人的投标文件无效,评标时不存在提供同一品牌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物资 救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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