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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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
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公安局项目地址:市级·庐江县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庐江县财政局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2021-03-10 08:59:11
公告正文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网上谈判项目)

项目概况: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第1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NHJ00131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第1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6万元

最高限价:186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5楼4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联系方式:13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农业银行农业银行

户名

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772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30*****38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004-2510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84*****075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附件:
********&appUrlFlag=ztbAttach&siteGuid=7eb5f7f1-9041-43ad-8e13-8fcb82ea831a" title="采购需求(二次).docx"> 采购需求(二次).docx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
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公安局项目地址:市级·庐江县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庐江县财政局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2021-03-10 08:59:11
公告正文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网上谈判项目)

项目概况: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第1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NHJ00131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第1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6万元

最高限价:186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5楼4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联系方式:13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农业银行农业银行

户名

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772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30*****38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004-2510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84*****075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ANNHJ00131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力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32号信息办公楼1-6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人体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指掌纹采集仪)

品牌:联腾

型号:PJS012

3

1500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翔,李如平,孔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公安局办案场所人体信息采集一体机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路2号
联系方式:********4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法: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0551873881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机 信息采集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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