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JHCG-2021-N0040
二、项目名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90000(元) | 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 | 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3号502单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财务云共享平台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59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焕炯,赵砚,李高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8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智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80-09152
质疑联系人:林克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琦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
2021年04月01日
招标
|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