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热处理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真空热处理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4月06日23时59分59秒
本真空热处理生产线(招标项目编号:TC211202H)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真空热处理生产线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真空热处理生产线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95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招标编号:TC211202H
项目名称:真空热处理生产线
招标人: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在成都市成飞宾馆5号楼2号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 RMB 2,950,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投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为93.20分,排序第一。
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1项偏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2)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但2017年的报表缺少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1项偏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3)真空淬火炉和真空回火炉投标设备制造商分别应具备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销售同类设备(真空淬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1.2要求、真空回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2.2要求,即视为同类设备)3台及以上的业绩,且上述业绩均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合同、技术协议、验收单、发票、设备运行状态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真空回火炉业绩证明材料不足3台,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北京中孚悦达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2项偏离。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3)真空淬火炉和真空回火炉投标设备制造商分别应具备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销售同类设备(真空淬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1.2要求、真空回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2.2要求,即视为同类设备)3台及以上的业绩,且上述业绩均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合同、技术协议、验收单、发票、设备运行状态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3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未按要求由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逐页签字的。”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由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大道18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4月06日23时59分59秒
本真空热处理生产线(招标项目编号:TC211202H)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真空热处理生产线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真空热处理生产线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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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95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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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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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招标编号:TC211202H
项目名称:真空热处理生产线
招标人: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在成都市成飞宾馆5号楼2号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 RMB 2,950,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四川巴顿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投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为93.20分,排序第一。
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1项偏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2)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但2017年的报表缺少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1项偏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3)真空淬火炉和真空回火炉投标设备制造商分别应具备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销售同类设备(真空淬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1.2要求、真空回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2.2要求,即视为同类设备)3台及以上的业绩,且上述业绩均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合同、技术协议、验收单、发票、设备运行状态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真空回火炉业绩证明材料不足3台,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北京中孚悦达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所递交的文件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存在2项偏离。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10.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要求“(3)真空淬火炉和真空回火炉投标设备制造商分别应具备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销售同类设备(真空淬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1.2要求、真空回火炉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7.2.2.2要求,即视为同类设备)3台及以上的业绩,且上述业绩均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合同、技术协议、验收单、发票、设备运行状态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1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3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未按要求由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逐页签字的。”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由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3.1.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初步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大道18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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