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球墨铸铁夹板三通、哈夫节合格供应商-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3309-2 一、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原内容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谈判与评审办法中原内容为:“ 评审表(有效性评审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实质性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 2 | 投标函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3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 | 4 | 谈判文件获取情况 | 未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文件规定获取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谈判文件获取手续) | | | 5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8条 | 6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7 | 投标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8 |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提供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 | 9 | 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 10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 | 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谈判小组核查 | 11 | 标书响应情况 | 技术响应、付款响应、完工期响应、质保期响应 | | | 12 | 标书规范性 |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 13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有明确规定的 |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谈判小组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 ” 现变更为:“ 评审表(有效性评审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实质性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 2 | 投标函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3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 | 4 | 谈判文件获取情况 | 未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文件规定获取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谈判文件获取手续) | | | 5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8条 | 6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7 | 投标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8 | 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 9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 | 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谈判小组核查 | 10 | 标书响应情况 | 技术响应、付款响应、完工期响应、质保期响应 | | | 11 | 标书规范性 |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 12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有明确规定的 |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谈判小组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谈判需求“三、技术性能指标(初审项,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响应)”中原内容为: “1.球墨铸铁夹板三通、哈夫节的结构形式、尺寸、技术性能、材质、装配及检验等必须严格执行《球墨铸铁件》GB/T 1348、《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哈夫节还须执行《卡箍式柔性管接头 技术条件》GB/T 8529最新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设计、使用要求。 所有产品须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2.产品型号: Dg1×Dg 大口公称口径×小口公称口径:mm P 夹板三通(被开孔材质为PVC,PE管) H 夹板三通(被开孔材质为铸铁管,球铁管) 3.尺寸允许偏差: (1)壁厚允许偏差不大于0.5mm; (2)长度允许偏差±5mm; (3)螺栓孔径尺寸允许偏差+(1–2)mm; (4)螺栓孔径中心距离允许偏差±0.5mm。 4.材质:须采用QT450-10或以上级别球墨铸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球化级别不低于《球墨铸铁金相检验》GB/T 9441最新国家标准中规定的3级(即球化率不低于80%),并符合《球墨铸铁件》GB/T 1348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5.橡胶密封件:须采用100%纯三元乙丙橡胶(EPDM),不得采用再生橡胶,并符合《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GB/T 21873)最新标准要求。密封面上不允许有气泡、不平等缺陷。 6.表面防护:产品内外表面须喷涂无毒环氧树脂。 7.紧固件:螺栓、螺母等采用碳素结构钢或更优材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螺栓、螺母机械性能等级应分别不低于8.8级和8级,并符合GB/T 3098.1、GB/T 3098.2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8.密封性:所有产品在0.8MPa水压下不应发生泄漏现象。哈夫节须为上下双开片结合密封式。 9.开口直径大于管网直径一半时,夹板三通须为全密封式,同口径夹板三通的结构长度须为标准长度的2倍。 10.外观及标识:产品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龟裂、划伤和碰伤,管体表面无划痕,管体内壁无破损及污渍,无任何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产品应有明显清晰的铸字标识,标识至少包括规格型号、商标或厂名等内容。 11.包装及信息化:所投产品的包装及贮运应符合《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最新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仓储要求安排包装木箱或仓储笼及单个包装数量,并配合招标人仓储信息工作,送货单须配备二维码进行扫码入库。每批次货物须提供带有“合肥专供”字样的质保书。 12.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上述的标准规范。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 现变更为: “1.球墨铸铁夹板三通、哈夫节的结构形式、尺寸、技术性能、材质、装配及检验等必须严格执行《球墨铸铁件》GB/T 1348、《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哈夫节还须执行《卡箍式柔性管接头 技术条件》GB/T 8529最新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设计、使用要求。 所有产品须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2.产品型号: Dg1×Dg 大口公称口径×小口公称口径:mm P 夹板三通(被开孔材质为PVC,PE管) H 夹板三通(被开孔材质为铸铁管,球铁管) 3.尺寸允许偏差: (1)壁厚允许偏差不大于0.5mm; (2)长度允许偏差±5mm; (3)螺栓孔径尺寸允许偏差+(1–2)mm; (4)螺栓孔径中心距离允许偏差±0.5mm。 4.材质:须采用QT450-10或以上级别球墨铸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球化级别不低于《球墨铸铁金相检验》GB/T 9441最新国家标准中规定的3级(即球化率不低于80%),并符合《球墨铸铁件》GB/T 1348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5.橡胶密封件:须采用100%纯三元乙丙橡胶(EPDM),不得采用再生橡胶,并符合《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GB/T 21873)最新标准要求。密封面上不允许有气泡、不平等缺陷。 6.表面防护:产品内外表面须喷涂无毒环氧树脂。 7.紧固件:螺栓、螺母等采用碳素结构钢或更优材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螺栓、螺母机械性能等级应分别不低于8.8级和8级,并符合GB/T 3098.1、GB/T 3098.2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8.密封性:所有产品在0.8MPa水压下不应发生泄漏现象。哈夫节须为上下双开片结合密封式。 9.开口直径大于管网直径一半时,夹板三通须为全密封式,同口径夹板三通的结构长度须为标准长度的2倍。 10.外观及标识:产品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龟裂、划伤和碰伤,管体表面无划痕,管体内壁无破损及污渍,无任何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产品应有明显清晰的铸字标识,标识至少包括规格型号、商标或厂名等内容。 11.包装及信息化:所投产品的包装及贮运应符合《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13295最新标准要求。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仓储要求安排包装木箱或仓储笼及单个包装数量,并配合招标人仓储信息工作,送货单须配备二维码进行扫码入库。每批次货物须提供带有“合肥专供”字样的质保书。 12.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上述的标准规范。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 13.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如中标人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