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合同公告

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 年4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73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中心血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冬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73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项目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77300元
大写:壹佰叁拾柒万柒仟叁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湖南冬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湘潭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
/
1
13773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1年4月1日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货物交付采购人,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9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4月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2 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1年4月1日
甲方:湘潭市中心血站(公章)
乙方:湖南冬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许华吴命华
委托代理人:肖易军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90103080000731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样品 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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