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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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07 16:26:09

标段名称:立体货架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无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沈阳容大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弄虚作假-1投标人不得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合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被否决投标人二:鞍山市天成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2年净利润均不得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个的相关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含税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2)“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汪楠

电话:****-********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6日

标签: 货架 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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