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车辆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车辆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车辆保险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行政区域 | 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6日17:0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马玉民 赵世勇 刁福军 | ||
总成交金额 | ¥17.32688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秋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031966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刁福军 022-241620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秋婷 022-6031966119902183472 |
一、项目编号:ZKHY-2021-005(招标文件编号:ZKHY-2021-00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车辆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东路宁汇大厦B座写字楼三层301、302、303、305及四层整层
中标(成交)金额:17.32688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车辆保险项目 | 本次投保219部车辆 投保以下险种: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机动车商业保险: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人民币100万元)、车辆损失保险 | 1、针对本项目制订切实可行且完善的总体服务方案; 2、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制订服务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运转的保证措施及方案; 3、针对本项目制订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制订针对本项目的各种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等。 5、供应商提供其所属法人企业自2019年第一季度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发布的对各商业保险公司按季度进行的风险综合评级通报复印件或风险综合评级的系统页面截屏。 | 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一年期限内的车辆保险期(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 1、承保基本服务要求承诺 成交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负责采购人投保车辆全部承保、理赔服务,并提供上门服务。就本项目成立的服务团队(30人)负责人,服务专员,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并写出承诺,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2、理赔基本服务承诺 (1) 理赔指导 承保初期组织理赔指导服务,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说明。赔案发生后,服务专员协助使用单位办理索赔手续,及时答复使用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 (2) 快速查勘定损 车辆出险后,出险车辆可在第一时间内与保险服务专员电话进行联系,也可拨打7*24小时设立客户服务专线或为本项目设立的服务专线进行报案。 此项目是执法车辆,保证周六日,节假日24小时服务。设立对接电话,以便更好的服务。 (4)理赔服务时限 1)现场查勘时限 接到报案后,如成交供应商认为需要现场查勘,应立即指派服务专员及专门人员出现场,市内应在40分钟之内,郊区县应在90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外地出险,保险公司查勘调度应在半小时之内与当地系统内公司取得联系,并督促到达事故现场查勘。 2)赔付时限 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单证后,成交供应商按下列时限支付赔款: 5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实行绿色通道,立等可取;30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赔案,在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5)对于小额一般事故的处理简化手续,为本项目设立理赔绿色通道,使赔案在各理赔环节均得到优先处理。 (6)应急服务措施,包括紧急情况、特殊灾害等。 (7)上述所列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玉民 赵世勇 刁福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9903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缴纳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联系方式:刁福军 022-2416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联系方式:张秋婷 022-60319661199021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婷
电 话: 022-6031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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