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整改情况(二O二一年四月七日公告)
温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整改情况(二O二一年四月七日公告)
根据温州市审计局对温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我会进行了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残疾人保障总体进展方面”的问题
1.截至2019年底,温州市部分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具体整改如下:重视动态更新工作调查的质量,并委托第三方对数据进行分析,2020全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16项核心指标较往年有望大幅提升。
2.截至2020年9月底,温州市4项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个别目标尚未实现。
具体整改如下:公办托养机构瓯海区已提出可行性方案;洞头区预计2022年建成;瑞安市计划2023年底完成项目建设;永嘉县目前已完成总进度5%;苍南县计划202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争取“十四五”期间至少创建1个县(市、区)达到国家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市、区)标准。乐清市残联、永嘉县、龙湾区残联均已设立“慈善助残基金”。洞头县、苍南县、平阳县残联已提出成立基金的申请,等待批复。文成县、泰顺县等时机成熟后建立。
3.温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等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不高。
具体整改如下:2020年7月省民政厅和省残联对“两项补贴”政府服务申请和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升级,数据质量将会明显提高。
二、关于“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应享未享现象。如468名低保低边残疾人尚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体整改如下:敦促各地残联主动对接各地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平台和残疾人证办证系统主动筛选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简化申报手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2.存在“两项补贴”发放不够精准行为。如对55名特困人员重复发放、对84名已死亡残疾人未及时停发等。
具体整改如下:截至目前,已追回对个别特困人员重复发放、对个别已死亡残疾人未及时停发179人次,共计262173.9元,但仍有资金未追回原因为残疾人家庭困难无力退回。同时,敦促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同当地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接,加强信息共享,通过各地大数据平台及省信息系统及时进行信息核对及中止补贴发放,做到零误差。
三、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还不完善,康复辅具配发管理不到位。如向个别已死亡残疾人发放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个别辅助器具的发放与其登记的残疾类型不匹配。
具体整改如下:各县市区已与当地卫健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把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民政局死亡人员数据增加到签约平台,进行实时比对,做到准确无误的实施残疾人实际情况签约服务,提高服务率。2020年使用新省辅具系统后,康复辅具配发管理不到位问题均已得到杜绝。
四、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20年9月底,温州市残联等部门未及时出台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部分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安置工作不够到位。
具体整改如下:已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温残联〔2020〕28号)。通过部门多向联动,促进安置落地。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做到优先录用残疾人。
2.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不到位。如对未就业残疾人培训覆盖面不够广、培训工作未充分结合残疾人特性。
具体整改如下:目前,温州市共有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3家,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创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培训全覆盖。借助动态更新的信息数据,了解掌握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分类开展职业培训。并积极探索“职业技能+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模式,提高残疾人培训质量和就业层次。结合经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及地域特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五、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9月底,温州市尚未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未出台无障碍环境管理制度等。
具体整改如下:已积极对接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无障碍环境发展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解决无障碍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有条不紊地加以推进,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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