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沥液处理中标结果

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沥液处理中标结果

遵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沥液处理项目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遵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沥液处理项目
招标人
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8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87.86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仕兵
报价
*******.7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87.62
项目经理或总监
徐斌
报价
*******.1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85.69
项目经理或总监
顾琳先
报价
*******.30元
公示期
2013-5-8至2013-5-1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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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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