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1102202100004
二、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 (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绿城青少年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育贤街15号
中标(成交)金额中标金额:350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 (第三次):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 (第三次);范围 :服务项目内容:人员要求:在两个社区项目点的驻点工作人员分别不低于3名专职员工,以确保两个社区项目的正常开展。海棠街道较场坝社区:(一)服务阵地运营:依托较场坝社区阵地,设计包装项目,并以社区居民、流动人群、困难家庭人群为对象,策划、包装、打造至少2个品牌性的便民服务子项目内容,以更好的服务广大社区居民和游客等,字数限制,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活动建设:按照每月至少1次的活动频率,围绕以下(但不仅限)内容,包装策划适宜的便民服务活动。第一,围绕金融风险防范、电信诈骗防范、传销洗脑防范、消费者维权等社区居民需求内容,包装策划安全知识进小区等宣传活动;第二,围绕居民的喜好和兴趣,包装策划展现群众才艺、丰富居民业余生活的主题活动;第三,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策划全民参与的创文宣传、人人参与的主题活动等,详见采购文件;时间: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朝贵,邹洪涛,唐建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5111022021000030为准;2.因省网改版等原因,采购人联系方式未显示且无法更改,实际应为:张女士 ,1588437951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为:报名事宜咨询:徐女士 0833-2402667;项目咨询、质疑等其他事宜:李先生 0833-219293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油榨街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报名事宜咨询:徐女士0833-240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884379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社区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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