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2020GYHX0081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平升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涡阳县淮中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零贰仟叁佰叁拾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乃金、张凤臣、孙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3.开标日期:2020年12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满足询价文件评审要求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 1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联系电话:****-*******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看守所

地址:涡阳县

联系方式:王主任:138*****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工

电话:****-*******



涡阳县看守所

2020年12月28日


标签: 监管 智慧 看守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