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2020GYHX0081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平升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涡阳县淮中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零贰仟叁佰叁拾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乃金、张凤臣、孙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3.开标日期:2020年12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满足询价文件评审要求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 1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联系电话:****-*******。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看守所
地址:涡阳县
联系方式:王主任:138*****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工
电话:****-*******
涡阳县看守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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