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专项课题设备采购项目1包(二次)成交公告

2021安徽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专项课题设备采购项目1包(二次)成交公告

2021安徽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专项课题设备采购项目1包(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1安徽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专项课题设备采购项目1包(二次)

项目编号:AHJDJSDZ-2021-4-J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30日

采购日期:2021年4月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爱特森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798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1700℃气氛可控变温电性能测试设备。

招标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13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181*****508

公告期限: 2021年4月 7 日至2021年 4 月 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B-13层,联系电话:181*****5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建筑大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研发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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