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自然资发【2020】54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捌玖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自然资发【2020】54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13900.00元
大写:捌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捌玖实业有限公司
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
1
8139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工日期: 2021年3月22日,竣工日期:2021年6月1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部门结算审核通过后付至终审金额的97%,经结算审核通过后12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前提下不计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不计息退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 3月19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份,采购人执 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1年3月19日
甲方:(公章)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乙方:(公章)湘潭捌玖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罗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杨康
电话:********
电话:18229881206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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