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以南,县中医院以西。 |
立项批文名称: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1-11 16:05:44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城改.公园首府 2018-340121-70-03-02378
1.4 招标人: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GZ00008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城改·公园首府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辆管理系统、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
2.7 合同估算价:773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城改·公园首府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辆管理系统、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米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 年01月12日上午08:00至2021 年01月28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技术支持热线:********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02月02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方中奥花园11栋一楼)1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境内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钱磊
电 话:0551-6633333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51-62720108、6272013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4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01月11日
项目名称: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以南,县中医院以西。 |
立项批文名称: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1-11 16:05:44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城改.公园首府 2018-340121-70-03-02378
1.4 招标人: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GZ00008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城改·公园首府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辆管理系统、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
2.7 合同估算价:773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城改·公园首府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辆管理系统、出入口人脸识别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米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 年01月12日上午08:00至2021 年01月28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技术支持热线:********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02月02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方中奥花园11栋一楼)1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境内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钱磊
电 话:0551-6633333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51-62720108、6272013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4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01月1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补遗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各投标单位:
因系统原因可能导致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的“报价文件封面”和“技术文件封面”无法签章,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报价文件封面”和“技术文件封面”可不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问:1、招标文件中规定“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
请问可否提供装修及智能化一体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其中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占比不低于420万?
答:可以,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够明确反映智能化工程量清单金额占比不低于420万的有效证明材料。
问:2、UPS配电箱在图号17/115机房工程系统图内有体现,在图号08/115UPS系统图内有配置信息,智能化系统清单编制答疑第17条“本工程机房设计包括装饰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和UPS系统,图纸已提供”,但是清单内无UPS配电箱此项,是否由智能化专业提供?如由智能化专业提供,需完善清单信息。
答:UPS配线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3、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说明5.8要求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系统图、清单数量为1台,以哪个为准?
答:以清单数量为准。
问:4、视频监控系统图视频解码器至电视墙信号输出线缆为VGA线缆,清单内为HDMI线缆,以哪个为准?
答:以清单为准。
问:5、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可视化是否是基于3D可视化的?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客户端是否为手机APP且包含安卓版本和苹果版本的?
答: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须满足合肥市平安社区相关接入规范,不需要3D可视化界面,管理软件客户端指的是安装在管理电脑上的部分。
问:6、招标文件第9页,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其他项目费(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计取税金。”
疑问:我司仔细研读了整个招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中均未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计费规则和计费费率,且在招标清单中也未单独列出总承包服务费。
请问:本项目是否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如收取,请明确计费规则。
答:总包服务费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问:7、招标文件第106页,品牌推荐表中含有“智能化系统集成”,推荐品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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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我司仔细研读了整个招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等相关资料中均无智能化系统集成工作内容。
请问:本项目是否包含智能化系统集成?如包含请提供技术要求并在招标清单中增加此部分内容。
答:本项目不包含智能化系统集成。
问:8、招标文件第106页,品牌推荐表中“UPS系统”推荐品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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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我司已与推荐品牌中各厂商进行了沟通,其中华为品牌无蓄电池。
请问:蓄电池是否可以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品牌?
答: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不变。
问:9、技术规范书第13页,人脸采集仪要求:“200万像素以上人脸采集,USB免驱”。
疑问:招标清单可视对讲系统中无人脸采集仪。
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配置人脸采集仪?如需要,此项是否考虑在投标总价内即可?
答:本项目无需配置人脸采集仪。
问:10、问:技术规范书第67页,第七章:周界防范系统要求:“在原有围墙上安装4道或者6道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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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因安装4道或者6道电子围栏直接影响本项目造价,且由设计图纸可见,采用4道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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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次周界防范系统是否采用4线制电子围栏?
答:采用4线制电子围栏。
问:11、技术规范书第70页,周界防范系统要求:“中心控制部分主要由报警管理软件、报警接收机、警情打印机、报警联动电子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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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我司在核查招标清单时发现,招标清单中周界防范系统中无警情打印机。
请问:本次报价是否需要考虑警情打印机?如需要,请明确设备参数。
答:本项目无需配置警情打印机。
问:12、技术规范书第94页,6.3、电池配备要求:“本次工程为消防安保控制机房UPS主机配置64节12V-65AH铅酸蓄电池,满足系统后备2h的时间要求。电池节数根据实际设备数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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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补疑中又要求:“配置64节12V100AH铅酸免维护蓄电池”与技术规范书要求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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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次是否配置30KVA UPS主机?本次是否配置64节12V-100AH铅酸蓄电池?
答:本次配置30KVA UPS主机,并配置64节12V100AH铅酸蓄电池。
问:13、充电桩技术规范书,8、充电桩主要配件与要求:“8.1漏电断路器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2接触器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3急停开关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4液晶显示器元器件品牌为迪文或欣瑞达;”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此项明确限定了8.1漏电断路器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2接触器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3急停开关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德力西;8.4液晶显示器元器件品牌为迪文或欣瑞达,其要求明显不合理。
因此,建议取消充电桩技术规范书中对元器件品牌的限制。
答:品牌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推荐品牌为准,不采用技术规范书内的品牌要求。
问:14、充电桩技术规范书,5.供电及安装要求:“5.5每台充电桩进线电缆应使用不低于ZR-YJV3*16mm2规格。”。
疑问:但招标清单中并未包含电缆,配电柜等除充电桩以外设备。
请问:除充电桩以外的电缆,配电柜等其他设备是否由机电装单位统一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充电桩的电缆、配电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15、由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系统清单编制答疑中可见,每个车位配置一台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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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由图纸可见每个车位配置一台充电桩,因此每台充电桩仅需配置一个充电口即可满足使用需求,但充电桩技术规范书1.3 结构要求为:“1.3.1.6双口充电设备”,其要求势必增加了项目预算,且造成资源浪费。
因此,建议修改为:“1.3.1.6单口充电设备。”
答:图纸、技术规范书、清单均无误,按清单执行。
问:16、充电桩技术规范书5.供电及安装要求:“5.3充电设备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130cm的墙面上。5.6落地式充电桩需配备落地安装支柱,安装支架使用方管截面尺寸规格不低于100*50*2(mm)”。
请问:本次要求的是落地式充电桩还是壁挂式充电桩?
答:落地式充电桩。
问:17、三网通信工程招标清单中包含801个ONU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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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经过与运营商沟通了解,ONU为用户在开通宽带时,由运营商提供。
因此,建议清单中删除ONU设备。
答:按清单执行。
问:18、我司发现技术规范书中部分设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因国内疫情情况严峻,部分地区快递等业务已停止收发货,导致厂家证明资料无法准时邮寄,望招标人谅解。
特别是充电桩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出厂试验、到货检测试验报告等只能在供货时才能提供。
因此,建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清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在中标后供货时提供。
答:证明资料可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如无法提供或与招标需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问:19、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所需资料要求:“(1)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
疑问:我司近期接到安徽交易集团多个通知,因近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库进行切换工作,建议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不要勾选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内的相关资料(如业绩合同、证书等),所有资料均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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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题库切换工作影响,建议本项目所需的资料直接放进投标文件内,无需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13页10.3.1投标所需资料明确讲到“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如无法链接成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
问:20、因技术规范书、清单及图纸中存在多处不一致之处,导致投标人无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建议招标人酌情延期开标。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问:2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4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评审标准为“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第一,上述描述 “同时具有”表示需要投标人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两种证书,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表示投标人仅需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种证书,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2021年01月14日发布的“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问:22、安徽省明确一级注册建造师为中级工程师职称,如果上述表述是指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两种证书,请问招标人,既然招标文件已要求招标人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何还要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是否多此一举,请招标人明确。
答:2021年01月14日发布的“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变更”中已明确“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并没要求拟派至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工****-********张工0551-62720134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2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招标文件第48页详细评审标准第2.2.3(2)条评审条款拟派技术负责人原为“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评审依据。”,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工****-********张工0551-62720134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14日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0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2月03日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万零捌仟伍佰捌拾捌元肆角贰分(¥4208588.42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鲍平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
联系人:钱磊
联系方式:0551-663333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项目负责人:俞凡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0551-6272012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2月03日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贰拾万零捌仟伍佰捌拾捌元肆角贰分(¥4208588.42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仁军,刘玉玲,廖凯,李维宏,张莉莉,宋丹,卫智昀
公示日期:2021年02月08日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合同编号: | 2021ACCGZ00008-001 |
合同名称: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1ACCGZ00008 |
项目名称: | 城改·公园首府智能化工程 |
招标人(甲方): | 合肥城改长丰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中标人(乙方): |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所属行业: | |
合同金额: | 420.858842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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