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阳县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项目询价公告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阳县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项目;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浙江省松材线虫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四)服务内容:对平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松材线虫、柳杉毛虫、樟萤叶甲等虫害进行监测预报,并对美国白蛾等外来生物侵入情况进行监测预警,提高我县林业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能力。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营业范围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工期要求:2021年3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底止,每3天监测预报不少于一次,4月中旬至5月中旬要求每日一报,并提交书面监测资料和监测影像资料;
(二)监测点位:全县16个乡镇设置不少于10个监测点,至少覆盖6个以上乡镇,监测点不得集中连片布设;
(三)人员设备:测报人员不少于2人,悬挂诱捕器不少于30个,并配备有影像记录设备(具备定位功能)。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0万元。
(二)结算方式: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50%,余款待完成服务无违约情况下于2021年12月底前付清。
(三)特别条款:若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监测预报,提供相关资料将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少监测预报一次,将扣除中标金额1%;违约5次以上,我局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不予支付其余款项,中标单位应全额返还预付款。采购人可在其他供应商中顺位择取监测预报单位进行测报。
五、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单位名称 | |
报价内容 | 平阳县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项目 |
报价金额 | 小写: |
大写: |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50时。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经营范围证明资料的;
(6)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 吴思铺;联系电话: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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