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江阴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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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江阴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1]JS[GK]2020034作者:林薇发布时间:

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江阴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81]JS[GK]2020034_1_91350100052328649B_7882)

一、合同编号:[350181]JS[GK]2020034_1_91350100052328649B_7882

二、合同名称: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江阴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81]JS[GK]2020034_1_91350100052328649B_7882)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81]JS[GK]2020034

四、项目名称: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江阴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阴镇江阴街

联系方式:18960739596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苍溪村286号

联系方式:0591-85987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60101 - 清扫服务 清扫服务 1.后埔三叉路口至后埔车站; 2.后埔车站至严祥车行店门口; 3.严祥车行店门口至邮电局旁路口; 4.田头快递公司至兴业银行对面; 5.兴业银行门口至大家族金店至食品街; 6.大家族金店至水产街; 7.工商银行门口至浔头祠堂门口; 8.三角埕至1号公馆; 9.祠堂门口至浔头市场门口; 10.浔头市场门口至电影院东至兴业银行对面; 11.邮电局旁路口至老船长至镇政府门口; 12.浔头祠堂路口至占泽十字路口; 13.占泽十字路口至高速红绿灯路口; 14.高速红绿灯路口至南曹红绿灯路口; 15.占泽十字路口至安置区原旧垃圾池; 16.安置区原旧垃圾池至后埔三叉路口; 17.安置区原旧垃圾池至江阴中学后门包D区主干道; 18.D区公寓楼至新港小学门口; 19.龙门大道加东纵五路及江塘路。 (1)保洁员、驾驶员的年龄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年龄;(2)每路段的保洁人员兼负责垃圾分类监督工作;(3)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作业工具、设备的整洁、安全、有效。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期间应保持衣着整洁,穿戴符合 作业安全的反光服;(4)公共广场的日间人工保洁应使用小扫帚,并配备具有相关功能的小工具;(5)清扫路面要全面、彻底,清扫过的路面不得留有废弃物。等 1 (1)保洁员、驾驶员的年龄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年龄;(2)每路段的保洁人员兼负责垃圾分类监督工作;(3)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作业工具、设备的整洁、安全、有效。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期间应保持衣着整洁,穿戴符合 作业安全的反光服;(4)公共广场的日间人工保洁应使用小扫帚,并配备具有相关功能的小工具;(5)清扫路面要全面、彻底,清扫过的路面不得留有废弃物。等 3881911.47


合同总金额:¥3,881,911.47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4-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4-082021-04-08

九、其他补充事宜:《考评标准》 附件一、江阴镇垃圾清运考核措施 ①全镇各行政村、镇区、安置区的各类垃圾因中标方拖拉未能及时装运造成影响环境,经 机构巡查拍照、明察暗访、各村反映告知的,拖一天扣500元、拖二天扣1000元,以此类推, 以告知、拍照为记录。 ②环卫工人应按照公司交岗交接制度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若有关部门巡查时发现: 垃圾未及时装走则每次罚款200元、环卫工人上班时间不在岗每30分钟罚款200元、环卫工 人上班不穿标志服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环卫工人多次违反规定制度则给予解聘。 ③在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存在滴洒漏行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被上级通报批评一次 罚款1000元。 ④垃圾清运完毕发现垃圾桶、垃圾池周边有散乱落地垃圾和明显尘土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⑤每周没有对垃圾桶进行及时清洗或清洗不干净,发现-次罚款500元。 ⑥发现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堆积2处及以上,发现一次罚款1500元。 ⑦遇上级行政部门或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检查,未按甲方通知要求按时处理并转运好垃圾 的,一次性罚款3000元。 ⑧若因未按甲方通知要求按时处理并转运好垃圾而被上级行政部门或环卫专业管理部门 通报批评的,一次性罚款8000元。 ⑨禁止焚烧垃圾,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根据上述措施,乙方每月被罚款次数超过三次,甲方对其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三次以上, 甲方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若被甲方通报批评以及各村民投诉次数多,清 运不规范等情形严重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及以上的,或被上级行政部门或环卫专业管理 部门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或被上级行政部门红牌、黄牌警告的,甲方均有权取消或终止其 中标合同,乙方承诺对此不得有异议。 一、 监管办法 1、 甲方作为业主单位,承担主要监管和服务任务。 2、 对企业实行绩效挂钩的考评办法,按质付费,奖优罚劣。 3、 前3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不扣款。3个月后,正式进行绩效考评。[仅限保洁部分] 4、 乙方须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到位,若未履行承诺,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项目负责人及保洁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戴证上岗,跟班作业。 (2)带班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负责安排每天作业、卫生巡视、生活垃圾及非生活垃圾清运计量等。 2、 保洁人员要求 (1)作业人员通过培训上岗。 (2)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着环卫服装。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 (4)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5)作业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 (6)作业人员年龄:应符合劳动法规定。 附件二、江阴镇垃圾保洁管理检査考核办法 按《合同》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作业方法和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做到 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基本干净,无暴露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筒、电动三轮保洁车等 环卫设施维护良好、定点定位、整洁清洁。保洁区域内无乱张贴小广告、乱涂写(乱张贴、乱 涂写的清理要求做到“形与色合”)、无杂草。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日常考核、专项检查、社会监督机制,强化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工作,提 升环卫管理水平,创造整洁的环境。 二、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与标准 1、 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六无”、“六净” “六无”即道路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杂草;绿化带无垃圾、无沙土、无废弃物; 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交通隔栏杆底座四周无明显积沙积土;沟口、排水口无污物;垃圾 箱无积压垃圾。 “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树头净、緑化带及周边净、路沿净、沟(井)口净。 2、 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必须作业到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含人行道)及人行 道至店面门口范围,沿线左右两侧街道’面对面’、’墙对墙’范围内的道路,各交叉路口、 十字路口延伸30米范围。路面干净,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 路保洁同步。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 迹,绿化隔离栏、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 2米以下部分)无污垢。 (2) 每周人行道清洗三次、主干道清洗三次,每天19个路段主干道及镇府院内需洒水两 次,人行道及行道树池不得长草及存有垃圾、路口 10-30m左右范围全部清扫。 (3) 道路两侧乱张贴的小广告、乱涂写地方要及时清除。 3、 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标准 (1) 保持垃圾箱(桶)完好,无破损、歪斜现象,按指定位置摆放,一天一清洗,做到 无满溢、无污垢,外观无残标。由于作业操作不善,造成破损的,由作业单位负责赔偿;因其 它原因破损要调换的要及时报告。 (2) 沿街道路两侧店家生活垃圾(包括垃圾桶)必须做到不少于一日两次上门处置,做到 即满即清,无积存垃圾。 (3) 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必须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 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早、晚收班时要进行彻底清洗。 4、 作业规范标准 (1) 街道普扫以班组为作业单位,按合同以及实际情况安排人数。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 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 圾扫入内河、窖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检查监督。 (2) 保洁人员必须着装上岗,负责各自责任区域保洁,道路叉路口必须专人保洁。管理人 员跟班巡查,检查保洁人员巻装上岗情况、巡回保洁情况、路面卫生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3)作业人员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机动作业车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 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不超过20厘米,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进 行集中管理。 5、 安全管理标准 (1)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到位,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员要进行安全 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 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 (2)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 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 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或与扫路车、 洒水车协同进行。 (3)服务单位应加强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记录,作业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 场进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服 务单位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应承诺在10分钟内上报。 6、 重大事项管理标准 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投诉处理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觉接受 相关街镇及上级的工作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服务单位有义务承担“应 对突发性事件、重大活动、清除无主垃圾及废土”等服务。 三、道路检查考核方法 1、 检查组按照随机抽查原则,检查组每周随机抽取标段中1个路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是 对道路清扫保洁的规章制度落实、作业规范执仃、作业质量保证、公众监督受埋情况进仃检查 考核。检查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方式均以暗检形式进行,检查结 果均进行评分并计入周、月平均计分。 2、 以上通报送达3 日内相关企业可对检查结果进行申诉。 3、重大事项考核 因工作不到位被区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市环卫处考评扣分、新闻媒体曝光、重大 活动保障不力、市 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 4、 重大活动保障 在检查考核期间有全市性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的,企业在重大活动保障表现较好、无出现问 题的在当月考核平均中加1分,表现优秀的加2分。若在重大活动保障中保障不力出现问题的 在当月考核平均分中每次扣3分,若对上级安排的重大活动保障中保障没有安排落实,出现问 题的在当月考核平均分中每次扣3分。 5、 保障到位,加分情况 因道路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领导(部门)、新闻媒体、市民表扬或表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在每月评分结果中给予加分: (1) 因道路卫生作业到位,被省、市领导表彰的,对责任单位(企业)每次加当月考核平均 分2分; (2) 因道路卫生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对责任单位(企业)进行加分,每次加当月考核平均 分1分。 6、 奖惩措施 (1) 业主单位按照考评标准.对扣分的问题进行拍照和记录,每月计算出平均扣分:考核 得分≥90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 费的5%,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95%; 80分≤考核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费 的10%,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90%;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20%, 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80%,再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业主单位每月计 算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考核得分,并计算应扣作业经费数额,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有关部门。 (2) 取消或屮止其屮标合同。一年中月考评累计1次低于80分以下的或一年中连续3次低于80分以下的,取消或终止其中标合同。 附件三、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考评评分表 道路名称: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管理作业标准 评分标准 一 道路保洁时间情 况 现场检查 1、按照保洁分类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 1、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5分。 台账检查 2、洒水、机扫、清洗频次达到规定的要求。道路每日首次普扫采取机械化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清扫方式。洒水车、扫路车、清洗车按计划出车,出车台账资料齐全;需调整洒水、机扫、清洗作业计划的,应提前上报调整后的作业计划。 2、道路洒水、机扫、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少1次,当月考核分扣1分,作业未完成整个频次或未覆盖全路段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1分;道路洒水、机扫空驶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5分。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5分。未提前上报调整后作业计划的,按原计划检查考核。 二 道路保洁质量情 况 现场检查 3、路面干净。 3、路面10㎡果皮≥5片;纸屑(烟盒大小)≥5张;塑料≥5个;烟蒂≥15个,扣2分。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2分,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2分。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的每处扣2分,≥5米的每处扣4分。建筑垃圾(装潢垃圾)<2m3的每处扣2分,≥2m3的每处扣4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的每处扣1分。 4、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4、道路绿地内垃圾(杂物)≥5㎡的每处扣2分,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5分。 5、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中间隔离防护栏杆约9公里、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迹,绿化隔离栏、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米以下部分)无污垢。 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中间隔离防护栏杆约9公里、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迹<2㎡的每处扣2分,≥2㎡的每处扣5分。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米以下部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迹的每处扣1分。绿化隔离栏有积尘<10米的每处扣2分,≥10米的每处扣4分。 6、道路两侧乱张贴小广告、乱涂写清除及时。 6、道路两侧有乱张贴小广告、乱涂写的每处扣1分。三 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 况 现场检查 7、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皮箱无破损、歪斜现象,箱门要关闭;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盖好盖。 7、道路两侧的果皮箱破损、歪斜、箱门未关闭的每处扣2分;垃圾桶破损的每处扣2分,桶盖未盖好的每处扣2分。 8、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桶、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 8、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果皮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扣5分/处,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8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2分;果皮箱(垃圾桶、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5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2分。 9、垃圾中转规范卫生,无滴漏污水及污渍,无散落垃圾。 9、垃圾中转有污水、污渍、散落垃圾的,每发现1个问题当月考核分扣1分。 10、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 10、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15cm×15cm),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5分。 四 作业规范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 11、道路清扫(含机扫)时不扬尘。在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机扫质量达标。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垃圾清运小车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 11、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每次扣5分;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的,每处扣5分。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清扫时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5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2分,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内河、窨井或向道路两侧反扫的每次扣10分;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的每次扣5分。 12、扫路车作业时车速≤10km/h,清扫时必须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 12、扫路车清扫时超过规定车速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5分。未开启警示灯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1分。未喷水压尘的,每发生1次,当月考核分扣5分。 13、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 13、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如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每人次扣5分,未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每人次扣2分;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捡拾垃圾的每人次扣4分。 14、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 14、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10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3分,未及时转运处理树叶的每次扣3分。 五 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现场检查 15、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保洁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保洁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普扫时应使用保洁小车和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的路面。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或与扫路车、洒水车协同进行。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15、未按要求完成辖区一线道路保洁人员安全生产全面轮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未按时上报轮训记录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未对新录用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环卫工人作业期间,每发生1起有责交通伤人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1起有责死亡事故扣当月总考评分20分,当年所有奖励取消。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未在3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保洁员工作时间未穿反光工作服的,每人次扣10分;保洁小车、垃圾清运小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的,每车次扣10分;普扫时未使用反光锥形筒围护清扫区域路面的,每次扣10分。清除大片污染时,组织不周密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每发现1次扣10分。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未在3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 六 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 况 专项检查现场检查 16、道路保洁投诉处理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重大活动保障到位,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检查时发现途经的道路保洁问题多,保洁质量差,相关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16、市民投诉的道路保洁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每件扣当月考核分2分;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街道及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经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20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问题扣当月总考评分20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分20分;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20分。对非当月被检道路上发现的突出保洁问题,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 专项检查 17、建立街道及以上领导重点交办问题督查复查机制,将当月领导督办的保洁质量差的道路纳入次月复查名单,将当月领导关注的典型保洁问题纳入次月重点检查项目。 17、在次月列入复查的道路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长效保洁不落实、典型保洁问题不解决的,每发生1次扣当月总考评分10分。 备注:未注明是当月考核分扣分及总考评分扣分的均为某次检查某条道路扣分。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道路清扫保洁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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