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公安局云峰警务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遂昌公安局云峰警务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公安局云峰警务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SC2021A015

招标单位: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1 4 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

预中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联合体成员方:浙江凯恩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总价:大写:贰仟伍佰零叁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整(¥:********.00元)

其中设计费:大写:叁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307800.00元)

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大写:贰仟肆佰柒拾贰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元整

(¥:********.00元)

其中让利率:大写:百分之壹拾肆点伍,小写:1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于飞 注册证书号:133*****4138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浙建安B(2020)*******

拟派设计负责人:尹维民 注册证书号:********9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周高能 注册证书号:********3891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浙建安B(2019)*******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30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0 4 8 日至 2021 4 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部门或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时 间: 2021 4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中心项目设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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