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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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1-42707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0785

本项目于2021-03-31 15:08:04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1-04-07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报价时间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519,800.002021-04-07 15:23:22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520,000.002021-04-07 14:55:54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520,000.002021-04-07 15:43:21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成交时间:2021-04-07 16:00:01

成交金额:5198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名称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
1.项目预算为52万元,包括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含律师驻场费用、全区性行政事项审查费用)27万元,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代理费25万元(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审10,000元/件;二审及再审5,000元/件;委托后未实际出庭应诉的减半收取律师费用,1-3宗合并审理的案件折合按1宗计费,4-6宗合并审理的案件折合按2宗计费,合并审理的7-9宗案件折合按3宗计费,10宗以上合并审理的案件折合按4宗计算;据实结算)2.服务要求:(1)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须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并具有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验。(2)驻场人员须为具有2年以上执业年限的律师,且具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服务经验。(3)驻场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若在试用期结束时仍不能达到驻场服务工作要求,律师事务所须在7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驻场人员,若更换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项目服务合同终止。1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519,8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沈希 ***-********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04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数据管理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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