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辖区道路完善加铺沥青工程-佛平路北侧片区(佛平路以北、佛山一环以西)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桂城辖区道路完善加铺沥青工程-佛平路北侧片区(佛平路以北、佛山一环以西)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桂城辖区道路完善加铺沥青工程-佛平路北侧片区(佛平路以北、佛山一环以西)项目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桂城辖区道路完善加铺沥青工程-佛平路北侧片区(佛平路以北、佛山一环以西)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4月12日00时至2021年04月15日00时。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338559.35梁采钊/粤2442018201900085150 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等因素而延长。/150 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淑雯

电 话: 0757-86312573

传 真: 0757-86312573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 编: 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 /

电 话: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传 真: /

地 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514室

邮 编: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凯敏

电 话:0757-82030818

传 真:0757-8203081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1902室

邮 编: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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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标文件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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