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的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二批国家集采”)续签工作的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执行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的续签工作。现对已在广州平台挂网的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已在广州平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块挂网的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的注册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转换比、投标企业、生产企业、批准文号。
具体药品品种及信息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
三、其他事项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药品,将按广州平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块挂网价格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挂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基础库状态为停用的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暂不挂网,基础库状态调整为启用后,企业可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请挂网。
(三)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包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和参比制剂)将不再挂网。待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后,企业在基础库完成药品的产品信息维护,可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请挂网。
(四)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
联系电话:***-********(基础库业务咨询)
***-********(国家集采挂网业务咨询)
***-********(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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