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民警及警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民警及警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4-12 阅读次数:】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服务 | - | 1 | 批 | 1739556.000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民警及警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1、因公牺牲(含评为烈士)保险保障:110万元/人;2、非因公身故保障 :30万元/人;3、警务人员特定交通意外保障 :三类交通工具保额分别为30万元/人;4、特定恶性肿瘤(含重度、轻度)保障:重度保额5万元/人,轻度保额1.5万元;5、意外住院定额津贴保障:100元/天; 二、本项目供应商针对单价进行报价(即五类保险合计每人需交保费)。 注1:采购单位有权对投保保障项目(险种)及分项保险投保金额进行调整。 注2: (一)项目需求1、2两项的疾病身故等待期30天,次年续保时的等待期为0天; (二)项目需求3的特定保障是指因驾乘指定交通工具造成的意外死亡、伤残责任,其中非因公乘坐飞机、非因公乘坐机动车、非因公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保险金额分别为30万/人。 (三)项目需求4的等待期30天,被保险人次年续保时等待期为0天; (四)项目需求5的意外住院津贴按100元/天,累计最高以180日为限。如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仍未结束,须按合同约定金额继续承担相应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对该被保险人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 (五)项目需求4仅负责恶性肿瘤责任(包括重度和轻度);特定恶性肿瘤保障仅面向没有罹患恶性肿瘤的人员办理;已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的人员不包括特定恶性肿瘤保险保障。 (六)因公牺牲(含烈士)释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被民政部门评定为烈士或确认为因公牺牲的,保险人给付相应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死亡性质的认定,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如发生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导致身故并被评定为烈士或确认为因公牺牲的,保险人承担相应的因公牺牲(含烈士)保险责任,不受保险人使用的因公牺牲(含评为烈士)保险条款之责任免除的限制。 (七)非因公身故释义:特指被保险人发生除因公牺牲(含评为烈士)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 (八)因公与非因公责任具有单一性,不能同时有效。 ( 九 )合同期满,重新招标或盘锦市公安局对保险服务进行科学评估,对评估结果达到优秀者按年度实施续签,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注3:恶性肿瘤重度、轻度定义: (一)恶性肿瘤重度定义: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 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1.ICD -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1)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肿瘤细胞未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2)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2.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3.TNM 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4.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5.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6.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7.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 <10/50 HPF和ki -67 ≤2% )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二)恶性肿瘤轻度定义: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TNM分期为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和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1)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2)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三、准入条件: 承办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有控股公司; 2、投标人需在盘锦市境内设立营业机构。 (一)承保服务。 1. 折扣优惠。在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人员保险最大优惠。 2. 成立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有专人跟进承保服务。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3. 服务优先、迅速。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提供上门服务,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协助投保人填写《团体保险投保单》,并在被保险人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续保在保险到期30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4.专人受理。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二)理赔服务。 1. 成立理赔小组。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 保险机构应有专人及公司全国统一客服专线受理报案。 3. 提供上门理赔服务。被保险人出险后,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理赔手续时,保险机构专人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客户尽快获得赔偿。被保险人在盘锦区域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快捷有效的异地代查勘服务。 4. 快速理赔。1万元(含1万)以下资料齐全3日内赔付;1万元(不含1万)以上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赔付。 5.专人负责。有专人指导陪同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 无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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