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67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聚鑫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17C17
中标(成交)金额:6,770,174.6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服务类
名称:C210299其他林业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二、招标控制价共计*******.00元 三、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造林总面积约4183.36亩。全部为生态林,造林方式为人工造林。养护期3年。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工期: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养护期3年。 七、完成地点 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行政区域内 八、质量保证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九、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3年
服务时间: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养护期3年。
服务标准:(1)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甲方组织调查、设计、服务、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造林项目进行验收和评定。 (2)造林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程序不按规范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养护期间保存率、密度、补植苗木品种、规格和浇水、除草、松土、除萌、修枝、病虫害防治等指标验收不合格,承建单位需负责无偿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种、救治等整改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养护期顺延并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凯、景安秀、罗漫、关仲、冯如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4,96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