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乌龙镇2021年人居环境垃圾整治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合同公告
霍邱县乌龙镇2021年人居环境垃圾整治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合同公告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霍邱县乌龙镇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全覆盖服务采购项目
甲方(发包人):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乙方(承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正 文
委托方 (甲方): 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
被委托方(乙方):
为提升乌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甲方现委托乙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工作,现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本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霍邱县乌龙镇2021年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霍邱县乌龙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范围:乌龙镇行政区域内的保洁和垃圾清运,按服务常住人口4.2万人计算且不因乡镇人口数量变化调整而调整。实现乌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收集,并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治理。
1、乙方负责安排保洁员每日对所辖区域范围内农户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2、乙方负责安排保洁员对所辖区域范围乡村道路 、沟塘水渠、农户门前屋后等场地进行清扫保洁及垃圾分类;
3、乙方负责上门将农户收集容器内垃圾收集运输至村(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4、乙方负责将各村(居)垃圾收集点垃圾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或通过压缩车运至垃圾处理场;
5、乙方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道路路面和沿线两侧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以及乱张贴、乱涂写等“牛皮癣”的清除;
6、乙方本项目服务范围涉及到道路的,需向服务道路范围往外顺延10米;
7、乙方负责按业主要求,配置和安排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道路所需的环卫设施、240L分类收集垃圾桶、果皮箱,并做好日常清洗、维护管理等项工作;每年至少更换400个垃圾桶。
8、乙方负责本项目道路两侧乱倒建筑垃圾的监管、清理等;
9、乙方负责本项目日常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
10、乙方负责积极配合做好业主交办的其它整治活动。
11、乙方做好重大活动环卫应急保障。
12、邵三路、乌众路、乌户路、乌龙街道、陡岗街道每2天冲洗、降尘一次,做到路面显本色。
1、本项目所需设备要求:至少配备大型作业车辆4辆、垃圾压缩车1辆,小型垃圾运输车2辆(不低于2吨)、洒水冲洗车1 辆;小型电瓶保洁车30 辆以上,数字对讲机不少于20台,以上设备除数字对讲机外,其他车辆设备均要求自有。
2、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配齐所有车辆和垃圾收容设施(如垃圾桶等)。
3、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
(二)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所需人员要求:至少配备60人,分别为:项目负责人1名、保洁主管1人、驾驶员4人、保洁人员54人。
2、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配齐所有保洁人员。
(三)作业要求
1、人工作业时间要求: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保洁,道路每天人工清扫不得少于1次;前端垃圾收集人员每天上户收集、运输垃圾不得少于2次,其中上午6:30--8:30,下午14:30--16:30为垃圾收集时间段(清扫时间、垃圾收集运输时间如有变动,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中端垃圾中转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次,具体时间根据前端收集情况执行。
2、机械化作业要求:洒水车上午06:30—07:30、下午13:00——14:30开始作业,没有主管部门通知,任何中标单位不得更改作业时间。所有作业车辆在作业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时开启相关警示灯光、设置必要警示标识、设施。本标所有要求配备车辆必须为本招标路段使用,不得使用于其他路段,否则发现一次即从承包费中扣除10000元,从发生时间当月兑现。
3、作业质量总体要求:
(一)乡镇道路保洁
(1)路面保洁: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每天要做到“一扫”和“一收集”,路面清扫垃圾不能一扫了之,必须收集后送至垃圾集中点。
(2)主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的零星少量建筑垃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3)路肩除草:路肩杂草不得遮挡路肩状况、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等。路肩除草宽度不少于1.5米,杂草不高于5厘米,要保证路肩状况、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清晰可见。4-10月每月清除1次,11月至次年3月每月清除1-2次。
(4)道路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树池、广场、公交站台路面、绿地、绿化带、花坛内垃圾、景观水池等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漂浮物打捞工作,区域内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果壳箱、垃圾桶、清运车辆清洗保洁以及道路清洗。
(二)街道、村庄保洁
(1)道路清扫保洁: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要及时清理影响整治的砖头石块石子等杂物和零星垃圾。
(2)住户(商铺)门前保洁、管理: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
(3)绿化带保洁: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砂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饮料包装盒等垃圾,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
(4)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要求每条巷道路面干净整洁,巷道内墙体无乱画、乱贴等现象。
(5)村庄保洁:村庄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每天对村庄内的道路、河塘等公共场所进行保洁管理,保证清扫的路段、道路两边无垃圾堆积,定期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吊挂的非法广告及时清理。
(6)水面保洁:对区域内的沟渠河塘实行保洁:水面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河堤、护坡、岸边无暴露垃圾,无堆放废弃物;清捞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做到一周一清。
(7)田间地头保洁:对区域内的田间地头实行保洁。地面不得出现塑料袋、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堆积现象,要长期保持田间清洁。
(8)绿化带管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各类生活垃圾,邵三路、乌户路两侧绿化带每年修剪2次。
(9)垃圾桶保洁: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保持整洁完好,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保持干净整洁。
(10)广告牌、牛皮癣保洁和管理:对区域内的所有“牛皮癣”、广告纸、乱涂写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每日一查,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减少“牛皮癣”滞留时间。要根据不同墙体颜色,按照“相似、相近、力争相同”的要求,反复调试,最大限度将污染处恢复原状。清理非法涂写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程序操作,粉刷厚度以覆盖不泛出为原则。墙体清除必须使用无毒无害环保材料,确保质量;金属物件清除必须使用相同颜色油漆处理;石质材料应采用打磨清洗,不得滥用涂料或油漆;木质材料应先打磨再油漆。
(11)公共厕所管理:公共厕所应保持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不能有积水、尿垢、污物、异味等;公厕内管道完好,墙壁、门窗、卫具、灯具干净整洁;公厕内应进行消毒,不滋生蚊蝇。
(12)对道路两旁散落的少量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的管理:
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不扬尘、不抛洒;对倾倒在道路两旁的建筑装潢垃圾要及时收集、处理。
(13)公共设备、设施巡查报告。
(14)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等突击性工作任务;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须按业主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15)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演练,以便应对突发性事件。
(三)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配备环卫保洁员;清扫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志,服装有反光安全标志。
(2)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脱)岗,不得聚集闲谈,不得无故与人争吵。
(3)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4)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5)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
(6)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依法用工。
(7)车辆中转、停放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8)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文明作业。
(9)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应控制扬尘,车辆要靠边停放,不得妨碍交通通行,清扫积水时注意不使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2)清扫保洁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
(3)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摆放整齐,每日定时擦洗,并保证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应整洁,无垃圾,无污水。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五)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质量要求
(1)保洁员应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堆乱倒,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2)禁止将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
(3)垃圾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天气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4)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
(5)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等现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超高运输。
(6)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垃圾;环卫车辆及垃圾桶应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
(7)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车辆应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行车记录。
(六)垃圾转运处理工作质量要求
(1)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按手册要求完成生活垃圾的进站、卸料、压缩和转运。
(2)进入垃圾中转站处理的垃圾应是居民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工业、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入中转站。
(3)进站垃圾应及时转运,不得在站内积存,不得污染周边环境;所有垃圾必须送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随处处置。
(4)应及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站内地面无渗滤液积存;转运站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
(5)垃圾中转站内场地有专人管理,中转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得露天堆放垃圾;场区、门前三包范围及进站车辆等候区等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应整洁,无白色污染、无污水积存等现象。
(6)垃圾中转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收集等设施;站内应做好除尘、除臭,墙壁应无污垢;垃圾中转站内压缩设备应干净,无污垢,无吊挂垃圾;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7)具有完备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满足作业要求。
(8)具有完备的设备台帐、维护保养、日常运行记录和垃圾处理数量、去向的统计资料。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为3年,本合同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1、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玖佰元整(¥*******.00)。
采用半年付(县财政资金到位后)进度款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1/2。
2、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垃圾收集、处置等产生的费用按总结算金额全年平均值支付给 兴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考核实行县第三方机构及乌龙镇人民政府对保洁公司进行双重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第三方机构考核分值占比60%,乌龙镇对保洁公司考核分值占比40%。
2、考核结果运用
每月考核得分95(含95)分以上为优秀,按照既定补助金额的100%拨付当月保洁费用;考核得分85(含85)分-95(不含95)分为良好,按照既定补助金额的95%拨付当月保洁费用;考核得分(含75)分-85(不含85)分为一般,按照既定补助金额的85%拨付当月保洁费用;考核得分65(含65)分-75(不含75)分为较差,按照既定补助金额的75%拨付当月保洁费用。65(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既定补助金额的65%拨付当月保洁费用。
1、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六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霍邱县市容环卫考核办法》、《霍邱县农村环境治理考核办法》及霍邱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规定部门对中标人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2、甲方有权亲自或指派其他机构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则按考核办法处罚。若连续二个月考核达不到65分,则合同自行终止。
3、甲方应为乙方完成保洁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与期限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
1、乙方依法自主经营,依据甲方批准的保洁服务方案独立完成保洁工作。
2、乙方应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且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作规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保洁费用。
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其指派机构对保洁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
5、如遇自然灾害天气、特大事件(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乙方应全员上岗,成立清扫保洁应急队伍,服从甲方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组织足够的机械和应急车辆清理路面,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道路通畅。
6、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因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等需要。
7、乙方应规范用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工资必须按月及时、足额支付。
8、乙方应教育其员工严格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如因完成本合同项下保洁工作造成乙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乙方应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调整等,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1、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预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2、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达到作业质量标准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和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或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作业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因不可抗力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作业期内不能继续作业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不得提出赔偿。
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3、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保洁区域每天巡查1次,及时发现破损及丢失各类窨井盖,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乌龙镇人民政府,如有丢失需及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固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采购中心 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件: | |||||
乌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 | |||||
公司名称: | 得分: | ||||
指标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细化及扣分标准 | 评价结果 | ||
考核方式 | 扣分 | ||||
保洁人员及环卫设施(25分) | 严格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环卫工人(4分) | 未提供环卫工人人数有效证明材料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每少一名环卫工人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资料报送 | ||||
按要求配备安全反光衣(1分) | 环卫工人未按规定穿戴反光衣作业的, | 现场考核 | |||
按要求配备垃圾转运车、清扫车、 | 无证件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垃圾转运车或 | 资料报送 | |||
无证件齐全清扫车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无证件齐全洒水车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垃圾收集车未按合同配备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垃圾桶配备合理。每 | 垃圾桶破损、污垢的每发现一处 | 现场考核 | |||
垃圾桶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的扣1分 | 资料报送 | ||||
村内无四分类公共垃圾桶的每个行政村 | 现场考核 | ||||
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摆放垃圾桶的每处 | 现场考核 | ||||
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无盖的每个 | 现场考核 | ||||
未在垃圾桶上印制垃圾分类标志 | 现场考核 | ||||
无露天垃圾池、垃圾 | 发现一处露天垃圾池或垃圾房的 | 现场考核 | |||
垃圾中转站秩序混乱、污水横流、气味难闻、墙面污垢等影响周边环境的 | 现场考核 | ||||
垃圾中转站未使用而堆放垃圾的 | 现场考核 | ||||
垃圾中转站未定期消毒扣1分。 | 现场考核 | ||||
公共厕所卫生达标 | 公共厕所被锁住未开放,扣2分。 | 现场考核 | |||
未保持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存在积水、尿垢、污物、异味等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核 | ||||
公厕内管道破损,墙壁、门窗、卫具、 | 现场考核 | ||||
公厕内蚊蝇滋生,未通水,未消毒处理 | 现场考核 | ||||
垃圾转运 | 垃圾处理做到日产 | 每天至少往垃圾发电厂转运生活垃圾一 | 资料核 | ||
车辆未封闭运输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 | 现场考核 | ||||
造成抛洒,污染路面,发现一处扣1分, | 现场考核 | ||||
车辆车容不整洁,有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 | 现场考核 | ||||
保洁效果 | 1、达到“五净五无” | 8分 | 发现一处道路旁边有临时性垃圾 | 现场考核 | |
8分 | 垃圾桶周围散落垃圾较多或有成 | 现场考核 | |||
8分 | 农户房前屋后有随意倾倒垃圾现 | 现场考核 | |||
4分 | 沟边、塘边、 河边有生产生活垃 | 现场考核 | |||
4分 | 道路两侧绿化带、公共花坛内有 | 现场考核 | |||
4分 | 乱丢废弃物、杂物的发现一处扣 | 现场考核 | |||
4分 | 每发现一处非法内容广告、破损 | 现场考核 | |||
1、垃圾入桶, | 5分 | 发现一处私自填埋、焚烧生活垃 | 现场考核 | ||
15分 | 发现垃圾桶满溢每个扣0.5分, | 现场考核 | |||
文明指数和群 | 做到群众满意,无投 | 受到上级督查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5分。 | 资料查 询、现 | ||
经媒体曝光,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 资料 | ||||
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督查考核等活动中受到通报或批评的每次扣2.5分, | 资料查 询、现 | ||||
受到县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督查批评的 | 资料查 询、现 | ||||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处扣1分, | 资料查 询、现 | ||||
总计 | |||||
注:95(含95)分以上为优秀,85(含85)分—95(不含95)分为良好,75(含75) | |||||
考核人员签名: | 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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