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60号)、《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0〕220号)、《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第三批)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分别于2021年3月17日、3月30日对福建省金弘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槟榔芋加工厂建设项目、福建省永泰县顺达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非盐腌清制芙蓉李果干加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齐全,完成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4月1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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